第192章 老板是妖孽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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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老板是妖孽 (1 / 5)
        成玉兰为“黑鸭子组合”性格最活跃之人,在与公司签约之后,她个人去找“颤声组合”的队长李桂雪摊牌。

        “颤声组合”成立年多,直驻唱在“流声线”酒吧,这年多里大家都付出挺多,毕竟是真心想在音乐事业上有所发展,他们不仅翻唱成名曲,组合自己也改编些歌曲演唱。

        这些改编歌曲虽然多是林艳芳之,但版权也注明属于“颤声组合”,三个女孩已经成立了新组合,对那些改编歌曲没有了所有权,就都留给了组合队长李桂雪。

        成玉兰并不像身体那样柔弱,在与李桂雪摊牌过程中,要求他返还三人被押扣的演出费,人往高处走的道理谁都懂,为组合队长的李桂雪却不为所动。

        他不希望这个组合解散,如果三人退出组合要对他做出补偿,这年多他在组合上投入很多,不仅是金钱还有精神,被押扣的演出费用是不可能退还给她们的。

        并且,还提出她们三人没得到自己允许,不可以唱“颤声组合”的歌曲,因为他才是这些歌曲版权的真正拥有人。

        对于这个说法,成玉兰被他气个半死,这些改编歌曲都出自林艳芳之手,怎么就成了他个人的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好在她知道自己三人已经签约林峯的工,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出自己的唱片,用不着跟这个曾经的队长呕气,毕竟起成立组合年多,多少还是结下了友谊的。

        最后商谈的结果是,三个女孩退出“颤声组合”,改编歌曲版权归属也不要,被押扣的演出费分纹不取。

        而李桂雪做为“颤声组合”的队长从此不允许使用三人的名字进行宣传,以前组合唱的那些歌收益归属他个人,三个女孩不在享有分配权。

        至此,“颤声组合”就是成玉兰、林艳芳、刘亚芳三人的过去式,她们迎面迈向光明的未来,留下了梦想发源的过往。

        “宝丽金”公司的录音棚里,这里原来属于刘小杰和郝有财的办公室,由于郝有财直中随在宁泽涛身边学习,很少回公司,他的办公桌已经变成“黑鸭子组合”姐妹三人的了。

        “哎,艳芳,我觉得这个地方有些呦口,改得不是太好,用高音唱出来感觉不是那么和谐,有没有可能再改下?”

        成玉兰看着手中的曲子问道,三人成立新组合加盟公司,就直着手准备专辑,以前她们写过不少歌,都是不成型的品,现在拿出来改动下,说不定可以改出好品来。

        她们加盟公司,林峯还提出了让她们为公司录制的音乐合音,除此之外她们也可以自行出唱片,能自己写歌最好,若是不能自己写歌可以改编公司的版权音乐。

        她们三人都是音乐学习毕业的,具备定的曲能力,自上学那时起就有过曲的想法,毕业这些年她们也从来没放弃过,现在终于可以写歌自己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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