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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章、非典来袭 2 (3 / 3)
预防:
1、控制传染源
(1)疫情报告殷省已将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列入《殷省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施行的法定传染病乙类首位,并规定按甲类传染病进行报告、隔离治疗和管理。发现或怀疑本病时,应尽快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隔离治疗患者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诊断病例应在指定的医院按呼吸道传染病分别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3)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对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如条件许可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为期14天。在家中接受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
2、切断传播途径
(1)社区综合性预防减少大型群众性集会或活动,保持公共场所通风换气、空气流通;排除住宅建筑污水排放系统淤阻隐患。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避免在人前打喷嚏、咳嗽、清洁鼻腔,且事后应洗手;确保住所或活动场所通风;勤洗手;避免去人多或相对密闭的地方,应注意戴口罩。
(3)医院应设立发热门诊,建立本病的专门通道。
3、保护易感人群
保持乐观稳定的心态,均衡饮食,多喝汤饮水,注意保暖,避免疲劳,足够的睡眠以及在空旷场所适量运动等,这些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的抵抗能力。
sars事件是指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英语:sars)于2002年在殷省粤郡顺德首发。并扩散至**乃至全球,直至2003年中期疫情才被逐渐消灭的次全球性传染病疫潮。在此期间发生了系列事件:引起社会恐慌,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多名患者死亡,世界各省对该病的处理,疾病的命名,病原微生物的发现及命名,**、世界卫生组织及媒体的关注等等。
“sars”词在不同省份和地区里,有不同习惯称呼。殷省大陆惯称“**型肺炎”,并简称“**”。香港习惯把“sars”依粤音译“沙士”,或直接用英语“sars”。台湾亦惯用英语,或称“殷省肺炎sars”。新加坡媒体度使用“萨斯”,4月17日,华文媒介统译名委员会统“沙斯”。
后来认为,该病最早是于2002年11月16日在粤郡顺德爆发的。而第例有报告病例的患者是于2002年12月15日在hy市发现患病的黄杏初。2003年1月10日,黄杏初康复出院,后被认定为殷省首例**型肺炎报告病例。2002年12月底,粤郡民间出现了关于种致命怪病的传言,甚至说出在些医院有病人因此怪病而大批死亡。由于坊间流传指煲醋和喝板蓝根可以预防怪病,因此市面出现抢购米醋和板蓝根的风潮。不少人由于买不到米醋和板蓝根,转而致电在香港的亲友协助,使病情得以为外间知悉。而另方面,由于香港邻近粤郡,有不少有亲友在粤郡的工人都要求雇主在工间煮米醋,让米醋的蒸气消毒杀菌。有部份雇主拒绝了这种听似无稽的方法,但亦有雇主为求雇员安心而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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