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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篇)卷二:叁拾叁
第一部分(上篇)卷二:叁拾叁
懒惰不是缺点,它是种疲惫的情节,无缘无故。
抽烟的姿势越来越熟练,爱人也越来越随便。整个的社会风气是如此,怨天尤人是常人吐槽的方式。内存睡觉去了,不知道这样是逃避生活,还是过着自己的小天地,内存自己更倾向于后者。
小的时候,都想做能改变世界的人,慢慢的再大点,觉得那是非常可爱的想法,这个想法变成的改变和影响身边的人,我们又长大了,才发现改变自己成了奢侈的东西。和路遥笔下的孙少平一样,我们都过着自己应该过着的生活,那种生活叫做平凡,只是方式不同罢了。
时间滴答滴答的就消逝了,内存被这滴答声音吵醒了,他觉得,他应该做些什么,可是他能做的又是什么?谁也不清楚,内存的无所适从,是正常人都能理解的,因为那些人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那种无所适从感不亚于现在的内存,只是他们找到了一种借口,孤独而偏执的以为,那就是自己的方向。复杂的人简单,简单的人复杂,不去揣测人心,却以自己的标准的去定义别人,这就是你。
内存醒了,习惯性的拿出手机,看看消息,刷刷空间什么的,这是年轻人的生活。父母则是收拾家里的东西,说说家常什么的。现在的年轻人,在外面工作了一段时间,回到家后,很是瞧不上父母。在农村这种现象是很平常的事,内存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由内往外的,他极力的想要掩饰,可是却不时的表现出来,多麽可笑的事情。由于社会结构的改变,现在在办公室做ppt写文案的人,和当年在缝纫厂缝衣服的人有啥区别?内存这样问自己,心里痒痒的,脸却红红的,因为他想到年前和妈妈买衣服的事情。
空间刷成了寂寞,人生刷成了无聊,与孤独相比,这些显得多麽无趣。由于脸红的缘故,想要转移注意力的内存。打开了,那个刚买的手机,或者是旧的内存卡中的内容,新的,旧的交织在一起,往往会是孤独的铺垫。
普通人都知道,到一个地方一定要和群。积极的去适应那些你不愿意去面对的人和事。如果有这样一种人存在,我觉的那是件很帅的事情。无论到哪里去,他不拉帮结派,总是一个人,无论外物怎样的变化,他总是一个人,一个状态,我觉得那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尤其是那种明知道会要怎样的结果,还是不怕的人,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种成功。我很欣赏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在外面拳打脚踢,到了家里像个绵羊一样温顺。内村却慢慢的向这边靠近来着。那是自卑,还是一种勇气。恐怕都有,总的来说内存很喜欢。
拿起新手机的内存,看着手机中的照片,往下翻着,大多数是一些风景。更多的是人的风景。陪伴风景的都是人,失去了人的风景。享受着和内存一样心境——孤独。其实事实是无论有没有人,风景永远在享受着孤独,因为它在那里,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被人欣赏着,这是裸的嘲笑。每当怀念和回忆涌上心头,孤独、风景、内存融为一体。这样的嘲笑来的更加有意思。
图片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乔布斯另一个是潘长江。这俩人充斥着内存的大学,就像他的两个女朋友宿舍和图书馆一样,最后的结果都是各奔东西,不同的是,他的女朋友是内存选择的离开。而他们则是自己选择的离开。说的好像残忍一点,应该是他们互相选择的离开。但是内存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的。那时候他以为他就要离开学校了,阴差阳错的又在学校多待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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