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母子尬遇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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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母子尬遇 (1 / 3)
        养父李喜和养母春儿,是绝对的好人,善良、耐心,尤其对我最好。

        在改革的春风中,我渐渐长大了。

        在我三岁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桃花乡街上的名人了。

        原因有二:

        第一,我的名字,不死!几乎大部分人都知道,有个叫不死的小孩,吃百家的母乳长大的,是真正的桃花乡人民群众的“儿子”!

        第二,我到底是谁的孩子,养父见谁给谁说,我的爸爸是王八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这是大家好奇的,都想通过关注我,想找到那个披着人皮的“王八蛋”。

        几乎谁见了我,或同情,或喜欢,故意逗我,很多人会给我买吃的。几乎每个人,见了我,都会大骂我的“王八蛋”爸爸妈妈。

        也就是在这种舆论环境下,爸爸妈妈更不敢认我了,准确地讲是怕我了。

        由于养父家里的有五个孩子,养父的退伍军人,什么情况下都喜欢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排队成了我的习惯。于是,我只要看见有队伍的情况,都会自觉地排队,要么站在最前面,要么站在最后面,成为大家的开心果。

        能快乐别人,愉悦自己的自信,就是从排队中得来的。

        在桃花乡的街上,还有一个家庭同样实施着准军事化的管理,就是我爸爸妈妈家。

        爸爸曾经是仪仗队的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退伍了。

        我的家里,更需要排队,不然的话的三姐和三哥就是被忽略的情况下,也就饿死了。

        我们都在街上住,其实,我和哥哥姐姐们非常的熟悉,也经常的在一起玩。

        妈妈在傍晚的时候,喜欢带着哥哥姐姐们,在街上转着玩,尤其是走到故道的小河边,去看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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