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突厥之乱 (4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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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突厥之乱 (4 / 4)
        三公之下设有九卿,即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负责掌管各方面的具体政务。

        其余真正办事的官员都在地方,在基层工作去了。

        但是唐太宗这个时代,朝官就有300多人。各类官员都是派差下面人去做,他只是负责上报结果。

        此后武则天登基后上朝的更是多达1600多人。

        毕竟管司法的:三法司(不过一般到不了他们这层),京兆尹、各县县令、法曹参军.

        管治安的:长安各坊里正、不良人、京师驻军。

        管司法审判的:最高审判权为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

        管治安的:早期是由左右武候卫(左右金吾卫)就是负责京师治安最高机构,其后治安职能也逐渐被左右巡使、左右街使及禁军所替代。

        众所周知,唐朝使职差遣现象普遍,在长安以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担任左右巡,负责监察京城百官和街坊百姓的行为,以期达到管控治安的目的。

        街使在唐后期,逐渐代替金吾卫负责维护京城治安,并逐渐由军事属官变为地方行政管理职官,其职官为五代所沿用。

        从行政层面上说,唐王朝从地方层面加强对京畿地区社会治安的管理,主要通过京兆府(尹)、县级政权来具体实施的。

        所以机构一堆,人一大群,这费用也是......

        是非也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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