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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法制安民 (1 / 5)
一路上进入朝鲜半岛,看到的到处是流匪和倭寇的流浪武士。
不过这时候的流浪武士不和一千多年后的相同。
武士的刀很落后,装备也不是《织田信长》的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其实就是普通的民间流匪,拿着各种粗劣武器,铁器的惯犯。
他们十几个,多的七八十个为伍,在这半岛上到处烧杀劫掠,遇到强大的武力集团就绕开,遇到可以打劫的弱者就欺凌。
于是为了区别盗匪,我们首先在朝鲜半岛做的是人丁田亩制度——古实名制。
固定了每一家每一户的人,系当地的劳动民众,然后流串的都给予强制性的安置。不种地到处流串的就是倭寇。
于是三个月来北部卫满朝鲜族,人心安定。
管理的区域内不再有匪患。
毕竟这些人都南回,这里北面混不下去了。
实行了古实名制后,所有的人都是在这里安心的屯垦,辛苦的劳动来维持生计,到处流串的被查到没有身份牌,抓进府衙就是20大板。
打了当场就放,再敢到处流串作案的,抓住了加倍处刑,在发配苦役3到5年。
有的直接流放到边境修建官衙城墙,一辈子可能都混那边。
在法制治下后,朝鲜半岛立刻清理了大批的倭寇,个沿海码头建立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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