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审当赏罚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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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审当赏罚 (2 / 4)
        这些钱摆在面前,也是一大堆,重达一百多公斤,黑夫的钱袋只能装下四千多钱,其余都得雇牛车运回湖阳亭去。

        对那些赏钱的分配,黑夫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他来找喜,另有其事……

        黑夫拱手道:“我对公士去疾因匿名投书被罚三甲一事,仍有些疑惑,想当面请教狱掾!”

        ……

        “公士去疾?”

        喜微微一愣,看着黑夫道:“是你依照投书罪,亲手缉捕了此人,有何疑虑?”

        黑夫斟酌着语气道:“去疾虽犯了投书罪,按罪当罚,但他投书并不是为了诬告、诽谤,而是为了举报罪行。若无去疾举报,下吏绝不可能将贼人一打尽,且去疾被缉拿归案后,对罪行供认不讳,并积极协助吾等破案,不知律令中可有……”

        “可有使其减轻罪责的律条?”喜猜出了黑夫想什么。

        “然。”黑夫应道。

        他自认为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对去疾被罚颇为同情。因为黑夫觉得,这件事里,去疾并无过错,再加上去疾家中尚有怀孕的妻,家境也不富裕,他更是过意不去。

        喜却道:“黑夫,你可知这投书罪,是何时定下的?”

        黑夫摇摇头自己不知。

        喜便道:“这条律令,乃是商君新政,为我国定下法度之初便制定的。当时奸邪之人见律令严苛,便妄图匿名投书,诋欺万状,谩上侮下,无所不至,使得律令一度被扰乱。于是商君便下令,对于匿名投书者所告之事,一概不予受理,在未抓到匿名者前,连打开看都不行,一旦抓到投书者,就要重罚!”

        黑夫恍然大悟,原来这项律令有这样的历史渊源啊,从那以后,秦国就对匿名**一刀切,即便是“畏贼不敢告而投匿名书俱实”者,也认为是“此情虽极轻,而告讦之风不可长”,照旧该抓抓,该罚罚。

        秦国这样做,或许的确起到了“塞诬告之源,杜奸欺之路”的效果,让那些诬告诽谤之人不敢造次。但黑夫依然觉得,这种处置,有些生硬和一刀切了。他很想知道,秦国有没有类似后世的的规定,案犯主动协助警方调查,或能减轻罪责?

        然而,喜却打破了他的幻想,在秦律里,可以减轻罪责的情况只有三种,一种是今日才出现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少年人多是被教唆犯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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