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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三十四章 从容蜀囚(二) (1 / 7)
蜀地的警察,与其说脱身于旧的衙门公差,不如说是换了黑衣的护国军。
大明制度,公使人尊称为“差役”,贱称则为“皂隶”。
传说太祖高皇帝因为憎恨胡元,所以将前朝卿大夫之冠带于皂隶头上,称为“平顶巾”或“皂隶巾”。
平顶巾与捕快的小帽一样,不覆额头,意为“无颜之冠”,以示绌(cu,同“黜”)辱。一叶知秋,可见大明国初衙门公差的地位有多高。
斯时成为衙门公差的人,来源五花八门,但绝少读书之人。有委身贱籍因罪没官之人,也有更番上值勉服劳役的无知小民。
然而到了朱平槿生活的时代,衙门公差像大明朝的许多职业一样,已经此起彼伏,地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些衙门公差因为长期在大领导身边工作,又有世代久居子孙相替的制度优势,所以逐渐与士绅勾结,甚至自己也化身为士绅中的一员,在地方上形成一股强大的黑恶势力。
初来乍到的新任知县、知州,若是情商太低,得罪了堂下的地头蛇,往往不知不觉中便被人拿了把柄。轻则丢乌纱,重则丢脑袋。
对这些吃拿卡要包诉揽讼的衙门公人,蜀地百姓早就恨之入骨。除五蠹运动爆发,便是从除衙蠹开始的。
正因如此,蜀地建立崭新的警察体系,只能另起炉灶,绝不可能建立在旧有衙役制度的基础上。
护国军和蜀考,从政治坚定性和文化程度上,为蜀地警察体系奠定了充足的人才基础;
“护国安民,天下太平”理想的深入人心,又从理念上和体制上重塑了警察队伍的职责定位和组织原则。
但是,警察队伍并没有一味排除旧的衙门差役。
常言道,人与人不同,花有几样红。衙役里坏人多,但也不全是坏人。一些衙役因为各种原因,被新的警察队伍留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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