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主臣道义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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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主臣道义 (1 / 4)
        因北军军权的敏感性,魏越即便有能力也不会把韩浩、共昭都推到军司马的位置上。所以二进一这个选择题选择谁,又或者谁都不进,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魏越眼前的破局手段就是选择韩浩,另行补偿共昭。

        让发展潜力更高,更容易让北军接受的韩浩上升军司马是一种最佳选择。

        若是选择共昭,固然共昭能上位,但他坐不稳这个军司马,因为他不是司隶畿内人,不是关中三辅系,也不是三河系,被排挤出局是必然。

        从个人意愿来,五校军司马对韩浩个人更具有意义,不仅仅是官职晋升上的满足,还有一种荣誉上的满足感、成就感,魏越非常清楚这种荣誉感。

        就拿自己父亲来,一个寻常的两千石郡守,其吸引力远不如官秩千石的五校军司马。

        五校军司马对北军出身的军官家族具有荣誉上的满足感,而共昭不需要,五校军司马对他来只是一个踏板,最终的追求是真两千石的郡守。这就是北军系军官家族与其他豪强的本质区别,魏越非常的清楚。

        如果无视韩浩的感受将这个机会让给共昭,那以后韩浩必然离他而去。所以魏越几乎是没有其他选择,只能把这个机会让给韩浩,然后另行补偿共昭。好在背依黄氏这个大靠山,魏越有足够的影响力来补偿共昭。如果没有这个补偿能力,那么共昭也会离他而去。

        所谓的门生故吏就是这样,是你的门生不假,也是你的故吏,这些只能代表彼此有深厚的感情、道德羁绊,并不意味着对方的人身在法律上就从属于你。

        这批军官中就属共昭对魏越的依附性最高,是家仆……可问题是自共昭出仕时,就代表共昭是自由身,即解除了与魏越的主仆契约。否则共昭是无法出仕的,魏越也不敢推荐奴仆贱籍的人担任朝廷职位。

        其实从一开始,共昭的法定身份一直是自由的,从他投奔袁绍时就是自由的,袁绍将共昭转送顾雍,顾雍再给魏越,这些过程中共昭都是自由的,一切主从关系都是口头承诺,是一种信誉担保。即便是共昭的人头税,也是汝南那边在收,而不是魏越代缴。

        之所以这样,就是方便将来举荐、出仕时规避相关的条律。

        魏越的所有门客,及典韦其法定身份都是自由的,他们与魏越的法律关系就是朋友,门客门客,上门做客吃主人家饭给主人家出力解决麻烦而已。门客的地位随着时间发展越来越低微,与主家的雇佣、依附关系越来越牢固,以至于现在门客有了一个新的称呼……部曲。人头税方面,由魏越代这批人缴纳口丁赋。

        部曲武装制度的发展,在经过历朝中枢拔牙后,失去武装性质的部曲又有了一个新的称呼……佃户,再然后就是包身长工,卡奴房奴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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