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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1 / 3)
殿上的气氛当场凝滞,大家都觉得尉迟千叶的言行有失。客随主便入乡随俗,单不他一个客人不该对主人的安排指指点点,就长平作为一国公主就不可能歌舞给人助兴。
齐国的王公大臣以及宗妇贵女们坦率一些的咬牙切齿,深沉一点的在心里问候这位北燕二皇的亲戚。其余几国的人则是一脸看戏的表情。
沈凌缓缓起身,对尉迟千叶拱拱手:“二皇殿下,如今齐国正在国丧期间,照礼不能食荤染酒,列位桌上这些,都是因为大家是贵客才破例上的果酒。”
沈凌风度翩翩,就算是俗气的官服也掩不住他的儒雅,反倒更衬得他风流倜傥,龙章凤姿。而且他的语气虽然温和,但内里的深意却旁人无法反驳。
齐国国丧,一切照例,要是尉迟千叶坚持那就是不敬齐国先帝,不敬齐国礼法,更有甚者,也反映出北燕是未经教化的野人。
当然,这种话聪明人细细想想都能明白,可尉迟千叶偏偏不是聪明之人,只是嫌沈凌碍事,暗骂了一句“软脚虾”,仍是看着长平。
“什么劳什规矩,中原人就是麻烦。贵兄郑元帝可不是一般人,般般样样都闻名列国,他的妹不会连一舞的勇气都没有吧!”
反正尉迟千叶打定主意要折辱长平,以报白日之仇。他的话让齐国人更是愤怒,特别是那些贵女们,侮辱长公主就不了,侮辱沈凌那就不能忍了。
沈凌其人,有经世之才,五岁能作诗,七岁能写文,十二岁才高八斗,十三岁就考了举人。因为沈相不想他太惹眼,便让他潜心研学,直到十八岁才一举中了状元。
当日真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就在他骑着高头大马意气风发的游街之时,恰好碰上从皇陵祭拜回来的长平,一见之下,惊为天人。
正元帝保媒,为昌平定下了这个新科状元做驸马。
可天妒英才,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事,沈凌的家世让人敬畏,才华令人惊叹,样貌更是让人惊艳,可他却有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
听从就是个药罐,一年有几个月都要躺在床上,像如今这样的严冬还能参加宴会已然是奇迹了。这也是为何,他与长平都不了,速度一直未完婚的原因。
可饶是如此,仍不影响京城女眷们对他的迷恋。只要是沈家松口为他娶妻纳妾,想要嫁给他的女能从东门排到西门。
沈凌嘴唇微动,想要反驳,长平摆摆手制止了:“本宫不会歌舞,若二皇不介意,本宫倒不介意给你助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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