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出材料 案件过程方知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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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出材料 案件过程方知晓
        一九九〇年十一月底,西湖公安分局郝预审员,准备安排弟弟,就开挖报废电缆问题,进行对质。正在这时,哥哥通过从看守所里,放出来的一个人,带出了一份,厚厚的书面材料。将案件的整个过程,叙述的十分详细。主要有如下内容:

        在今年三月份,哥哥在外听,电信局有一条报废电缆,可以无偿开挖,便找到弟弟,了解这件事情。在哥哥的一再要求下,弟弟便同他一起,找到省线务站的方站长,询问此事。方站长,那一条报废电缆,是从南昌市区至03发讯台,在一九七二年报废的。这件事情,可以找一找市电信局,分管电缆的吴副局长。随后,他们在南昌电信局,找到了吴副局长,谈到了这件事情。

        吴副局长当即表示,可以给我哥哥开挖。我哥哥提出,需要电信局提供路由、图纸等原始资料,否则无从下手。吴副局长,这一些资料,都已经不知搞到哪里去了。等以后搞好了,再予以告知。

        因此,从三月份到九月份,哥哥一直在做准备工作。后来,吴副局长告诉,这一条线路,是一九六四年,由西安电信工程公司,负责埋下的电缆,很难找到原始资料。不过,现在找到了一位姓辛的,以前负责维修这条线路,在无线科工作。我已经打好了招呼,可以直接去跟他联系。

        我哥哥去无线科,找到了那位辛再英。他告诉,这一条线路,已经报废了将近二十年,早就烂得乱七八糟了。因为没有办法维修,所以才报废的。科长在一旁也,既然是这样,那就挖掉去算了。

        辛再英还带着我哥哥,去看了线路。此线通过八一桥,经过火葬场、青岚、赤府、前进、梅岭、店前。最后是03发讯台,在与安义县隔界的水库边。我们查到了店前,因为当时已经很晚,就先回去了。

        查看了线路以后,哥哥去南昌电信局,向吴副局长作了汇报。吴副局长表示,同意我哥哥去开挖。为了慎重,哥哥提出,最好能签订一个协议。吴副局长认为,没有必要,这里答应就行了。哥哥不放心,认为还是签一下好。这样,对今后的报废电缆的销售,也有用处。吴副局长,既然是这样,那就给你们签一个吧。

        后来,哥哥拿着已准备好的,开挖南昌到03发讯台,报废电缆的协议。找到吴副局长,要求签字盖章。吴副局长则表示,要不这样,先挖后一段。等你们挖出经验后,再挖前一段。在前一段的线路,有几根在用的电缆,以免出问题。

        协议签订后,盖了双方单位的公章。可是,哥哥和同伴马忠诚,前去查看时,见协议中的那一段,已经被人给挖掉了。据,开挖的时间,是在年初的1、2月份。

        既然吴副局长已经表示,先挖后一段,再挖前一段。我哥哥在同伴马忠诚,一再的催促下,即在前进村,用**与村里签订合同。将此处2200米左右废电缆,给开挖了出来。

        **四日,哥哥叫了弟弟,找到吴副局长汇报。店前至安义段,已被别人给挖去了。现在已经在前进村,开始了开挖。吴副局长,前进村的开挖,我会负责。在那里还有一条,1ⅹ4的报废电缆,也可以提供给你们挖。不过,这一件事情,还须与其他领导,通一个气。意思是,用这条报废电缆,弥补已被别人挖去的部分。

        之后,对于在前进村,已挖出的报废电缆处理。我哥哥在废旧金属公司,打电话给吴副局长,作了请示。经过了他的同意,卖给省废旧金属公司。在提出需要电信局证明时,吴副局长推辞,由省局开也一样。在此的情况下,同伴马忠诚又一再催促。我哥哥为了便于收购,在弟弟不在南昌的情况下,擅自拿了其工作上用的便笺,写了有关内容。

        **十七日上午,由于**四日,吴副局长已经明确表示,将一条1ⅹ4的报废电缆,可以给我哥哥开挖。而我哥哥在之前几天,找4ⅹ7报废电缆时,就发现了这根电缆。于是,他让人剪断了一截,准备作为核算成本的依据。在10点钟左右,有人告诉他们,有公安的人来了。当时,我哥哥主动去找公安,却被抓了起来。把身上的钱物,一搜而尽。在上警车时,哥哥还被姓董的,当胸打了三拳。

        中午1点钟左右,哥哥被带到电信派出所,见到了吴副局长。他很委屈地:“吴副局长,你们的人,将我抓到这里来了,还上了手铐。”

        吴副局长见如此,安慰:“他们不知道情况,等我来解释清楚。”过了一会,他又当着审问人的面,再次宽慰:“不要急,我已经跟他们了,等一会就会放你的。”

        而在这时,电信派出所一位姓谢的,在对我哥哥审问后,要他签字。我哥慎重地提出,要看一下笔录,姓谢的则,看不看都一样,都得签字,你要看就快看。我哥大致看后提出,上面有很多地方,与所的事实不符,怎么签?他则对一个姓董的,这个人是没修理的毛病,不想签字。姓董被这样一,便和那个司机,把我的哥哥,打得全身是伤。哥哥在这样的情况下,只好违心地签了字。

        后来,在西湖公安分局提审时,电信派出所姓谢的,又要我哥哥签字。我哥见有多处不实,提了出来。他又恶言相威胁,要带到派出所去修理。我的哥哥,已领教过厉害,又只好违心地签了字。

        晚上,在去废旧金属公司时,哥哥在警车内,又被他们毒打。到达废旧金属公司后,那个姓董的和司机,又对我的哥哥,拳打脚踢。他们还给我哥哥,上了手铐,将腕部搞伤,鲜血直流。并用手电筒,砸我哥哥的头部。将上面的玻璃片,都给打碎了,人也被打得昏过去了。

        在与马忠诚的对质时,电信派出所人员,逼我的哥哥承认,接了投资的两千元钱。他们为了得到,这并不存在的款。那个姓谢的派出所人员,把我哥哥打倒在地。再用皮鞋,踢我哥哥的头、胸、腰、背等。以致原有的脑震荡加重,全身是伤;牙齿打坏5颗,松动10来颗,现在进食十分困难。

        如今,南昌电信局派出所,通过这一手段,不需要出一分钱,不出任何劳动力,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挖出的,报废电缆约2.4公里。他们一方面让我哥哥去挖,一方面又要抓起来。搞出这样的冤假错案,到底是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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