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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歌仙(十三) (1 / 4)
挑起民变的刘三姐在章家盘踞的象山伏诛了。
赵大人亲自审的案子。
章家痛恨刘三姐,等她伏诛以后,就把这个女贼首的尸首花钱买下,浑身的皮剥了,脑袋和具血肉模糊的躯体,就悬挂在象山县城门口,以儆效尤。
赵大人看了,说:“章家,残忍啊!”
但因悬挂的是逆贼的尸首,只当杀儆百了,他最后也无话可说。
他原本是想网开面,只是这刘三姐,她不仅反抗那些苛捐杂税,她还反抗收租这种基本模式。
照刘三姐的话,只要是收租,就不应该。那普天之下,上至皇家,下到普通的官员、举人、秀才,家中大多是靠地租过日子的。
只是有些多点,有些少点。
她若是反对那些凭空捏造的苛捐杂税也就罢了,竟然敢说“皇帝是天下强盗头”,说大凡是靠地租度日,而自己不劳作的,都是强盗头。
这不是逆贼,又是什么人?
死不足惜。
刘三姐死了,赵大人又调动兵马,把桂林的最后波刁民也给镇压了。
而刘四弟听说了这件事,他也不敢去象山给三姐收尸,章家放话,谁敢收尸,谁就倒霉。
他只能大哭了三天,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了。
只是原本想好的靠勤劳白手起家,怎么也做不到。
他要砍柴,柴是别人的。要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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