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民情如火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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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民情如火 (2 / 4)
        劳力缺失乃其次。待家中子嗣长成,需分户析产。户户宅院一栋,良田一顷,牛马机关器,不一而足。此乃蓟国版《推恩令》。亦是《二十等爵》,减等继承制使然。

        参考汉律中“袭同爵(注)”,“降等承(注②)”之律法。与《蓟法》相匹配。

        须知。豪右大姓,多数无爵。所占田宅,蓟王虽不收回。却勒令,必依《蓟法》,分户析产。“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皆需宰割祖田。直至无田可分,方才作罢。不能兼人并土,且还不断分割。不出三代,再无名门,更无大姓。

        明知饮鸩止渴,非长久之计。却无可奈何。只因蓟国四百城港,待蓟王三百子嗣长成,亦分割之。

        我主尚且如此,何况尔等乎?

        上行而下效。蓟王不惜将大汉一藩,切成破碎支离。

        一众豪强,敢怒不敢言。然背后煽风点火,暗中勾连,不惜买通朝中高官。做垂死挣扎。四州暗流汹涌,如火民情。

        首当其冲,便是河西四郡。

        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为防有人铤而走险,积怒而反。辅汉大将军营,并蓟国将校,出镇四州要地,便为威慑宵小。

        “为何是河西?”蓟王必有此问。

        “回禀主公。河西四郡,扼河西走廊。丝路咽喉,千里流金。两汉以来,多有关东大姓,举族迁入,久为豪强。然自主公流徙羌氐诸胡,遍置牢营,引古羌顺下冰原。便有如凉州大人,举家东迁以避。时流徙牢营,并无河西四郡。”右相耿雍,持芴跽奏:“如今,主公兼督四州。《蓟法》行于河西。故引四郡骚动。”

        简而言之,蓟王动了河西大姓的既得利益。

        先是农田,其次商贾。如前所说,时下关税,层层盘剥。粮谷出三关,竟交税过半。为避重税,东西丝路商人,往往于河西四郡交接。为当地大姓所贩。而后偷运出关。或是关税虚报,以贵充贱,蒙混过关。赚取巨大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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