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逃税的法门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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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逃税的法门 (2 / 4)
        饭只能一口一口,方原的目标就是田赋、商税、矿税、市舶税这四种税,至于其他的土地兼并、高额田租之类更复杂的课题,绝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只能继续暂时搁置。

        要想收税,搞银,就必须搞清楚这些税种的来龙去脉,面临的收税难题,才能对阵下药的解决。

        田赋问题。

        其实就是类似钱谦益这类的士绅、富商,通过与官府的勾结,本该缴纳的田赋,少缴甚至不缴。而亏空的田赋必须要填补上,所以官府就天才般的发明了水脚费、口食费、运输费、库费、竹篓费等向百姓、农民征收的苛捐杂税来弥补亏空。

        以上的苛捐杂碎还算能叫出口的,甚至还有拜神费,敬天费,甚至还有敬匪费,这些匪夷所思的税名。

        明朝的粮食亩产量大约是300斤/亩,而明律规定,一亩地的田赋根据田地的优劣不同,平均大约是20斤左右的粮食,再加上三饷加派,每亩又多了6-9斤粮食,也就不到30斤粮食。

        一亩300斤只缴纳30斤粮食,即使加派了三饷后,明朝的田赋仍是不到十分之一,征收比例是相当的低。

        但通过层层苛捐杂碎的加码后,农民需要缴纳的田赋就达到了惊人的200-250斤/亩,甚至更高,根本就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存,才会风起云涌的起来造反。

        这些将农民逼反的加码田赋并不是入了崇祯,甚至是政府的手中,全落进了士绅、富商、官员的腰包里。

        商税问题。

        就是各大富商,通过买通官府的税收人员,虚报、瞒报,本该缴纳的商税,通常进行运作之后,实收的不到十分之一。

        最典型的例就是逃钞关。钞关是中央政府建立在大运河上的七个收取往来商品运输税的收税机构,其中方原巡抚的四府就占了两个,扬州府的扬州钞关,还有苏州府的浒墅钞关。

        明朝富商逃钞关的法是五花八门。最直接的是买通钞关官吏,以《**》里描述为例,西门庆过临清钞关的货物值一万两,本该缴纳三百银的商税,但通过花五十两银收买钞关官员,实际缴纳国库的商税只有三十两,等于正常征收的十分之一。

        除了收买钞关官员,其他逃钞关的法也是不少,因为明朝规定上级官员、太监、举人以上功名学的商船是免税的,所以就诞生了一个热门的逃钞关法,就是寻常商船只需要挂着官员、太监的牌,或是请一,两个举人上船,便能不花一两银过了钞关。当然,商船给这些官员、太监,还有举人的银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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