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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选官制度! (5 / 6)
这些选官制度,最主要的有三个。
第一个是征辟制。
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
像是贾长沙、主父偃这些人,都是被皇帝征辟过来的。
这种选官制度,汉武帝时期就很是常见。
第二个便是察举制。
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通过考察把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经过考核,然后授予官职。
察举的科目主要有孝廉(孝敬廉洁者)、秀才(才能优秀者)、明经(通晓经义者)、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等。
董仲舒就是在汉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以贤良方正连对三策而被录用的。
第三个则是举孝廉。
举孝廉这个制度,举的是好人,而好人未必是能人,也就造成了这类出身的官员背起四书五经来眉飞色舞,而到了具体事情上却一筹莫展的现象。
到了东汉,举的甚至连好人都说不上了。
世家膏粱子弟,能人不少,但是纨绔子弟却是更多。
地方举的孝廉,早就失去了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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