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9 丧权又辱国的条约】 (2 / 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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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 丧权又辱国的条约】 (2 / 11)
        早期的地雷多是用石头打制成圆形或方形,中间凿深孔,内装火药,然后杵实,留有小空隙插入细竹筒或苇管,里面牵出引信,然后用纸浆泥密封药口,埋在敌人必经之处,当敌人将近时,点燃引信,引爆地雷。这种石雷又叫“石炸炮”。

        其构造简单,取材方便,广泛使用于战斗。

        但也因贮药量小,爆炸力较小,而渐被更新。后来地雷的形制,特别是发火装置得到不断改进,扩大了地雷的有效杀伤范围。

        明朝还创造了官亭炮和公署炮,专门埋设在官府大堂的公案下或官亭内,待敌军占领后,只要碰到发火机关,地雷立即爆炸。

        宝军的地雷要比明军的先进的多。

        因为韦总裁带来的军舰上就有几十种现成样版。

        除了没有防坦克雷那种大家伙,其他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主要地雷种类都有。

        清朝前期,统治者极不重视地雷及各种爆炸器材的制造和使用。

        直到鸦片战争以后,丁守存、黄冕等人才开始积极研制各种地雷,主要是拉发雷和绊雷。

        丁守存曾发明一种“跳雷”,曾携赴天津试演,十分灵验。

        这种地雷是将一个铁铸的圆形地雷装入木柜中,木柜下部填装火药,连接地雷引信,木柜内装有发火装置。

        使用时,先将木柜埋入地下,在木柜一旁,安置翻车,与柜内发火装置连接。

        敌人一旦误踏翻车,牵动发火装置,则火药爆发,可将柜中地雷抛起地面七八尺高,在空中爆炸,其杀伤范围可达方圆几十丈,威力极大。

        1580年,明朝名将戚继光驻守蓟州时,曾制造一种“钢轮发火”地雷,当敌人踏动机索时,钢轮转动与火石急剧摩擦发火,引爆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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