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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2 满载而归】 (8 / 9)
        大明的卫所制是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卫所军队中,一卫为5600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

        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明宣宗以后由于社会稳定,相对和平,卫所军官开始侵占军田,剥削士兵,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明代募兵制始于正统年间,和卫所军不同,募兵不世袭,虽然为兵,但隶属于民籍。服役期满即退伍。

        最开始,募兵没有像卫所军那样拥有正式编制,而且往往随着需求扩编或裁员。

        募兵完全是战斗部队,不像卫所兵那样需要抽调部分兵员从事屯田人物,募兵的粮食补给,军饷完全来自国家财政直接支出,不用来自屯田所获,而且饷银也比卫所军和民壮要高。

        到了嘉靖年间,募兵的骑兵与步兵以及车兵开始拥有正式的编制——营哨制。

        一般是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为总,五总为营。每营兵员3000人。这是南方明军的营哨编制,北方稍有变动,但大体相当,戚继光的蓟镇陆军编制,十二人为一队,三队为旗,三旗为局,四局为司,二司为部,三部为营,人数也在3000人左右。这是明朝中后期的主要军队编制形式。

        明朝后期,卫所军和营哨军的分工也开始划分,卫所军主要负责驻守,治安,训练新兵和屯田。

        而营哨军则主要负责机动作战。

        因此,卫所军成了正兵,而营哨则是机动的奇兵。

        到了万历时代,为了契合这种分工,卫所军若想参战,则必须编入营哨建制,同时,卫所的军官只负责士兵训练和日常管理,不负责指挥作战,而营哨军官除了要负责士兵的训练,还要负责指挥。

        编入营哨的卫所军官的编制也要遵守营哨的编制,因此明朝中后期的主要作战部队都是营哨军。

        无论是募兵,征兵,还是卫所制度,并无优劣先进落后之分,而是应对不同的情况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各有各的优势和缺陷,卫所制的优点是在生产力遭到破坏,社会产出弱时,卫所制度可以有效的节省军费开支,能够保证军队自给自足,并减轻百姓的负担。但缺陷是,一方面,卫所军除了要作战还要分出部分兵员去从事屯田任务保证军粮补给,于是,卫所军中区分了守军和屯军,其中守军是作战力量,屯军负责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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