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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8 朱由校站在了张维贤一边】 (5 / 9)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
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
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书、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
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书、侍郎制。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遂改总督为总制。
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
在明朝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巡抚、总兵官俱听节制,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
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二:“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荫总督宣大王国桢子之仲、登莱巡抚袁可立子枢、通政使吴用先子、河南巡抚冯嘉会子映鸾、太常寺卿桂有根子高攀各入监读书。”
总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各镇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互相推诿。
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
总督和巡抚,这两个官职都出现于明朝,但明朝的总督并不是地方行政官员,而是地方发生突发事件以后,朝廷临时派遣的高级官员。
一旦任务结束,这个官职就会被撤销。
在明朝统治时期,只有蓟辽总督、三边总督等几个逐步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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