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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鸿雁不堪愁里听 (5 / 6)
这样去想他,更比初见他时更要可怕。
“其实,臣这有一个办法可以使宗亲受利于摊丁法。”百里肆见我愁眉不展,继而开口道。
他的话,将我从回忆楚王年少时的深渊之中拉了上来。
我回神,正襟危坐,立起双耳道:“但讲无妨。”
“公主的摊丁法虽然遏制了公田与私田的田赋混淆,但毕竟私田逐渐多了起来,并且达到了摊丁之外富裕,难免会使国人的财富大于各个贵族宗亲。”
“可公主若是允许国人将开好的荒田卖给宗亲呢,宗亲得了地可建屋舍,可耕良田,国人因此还能平添一笔钱财。”
“而宗亲们无论是建造屋舍,还是耕种良田,都需要再次与国人达成雇佣关系,国人又可得一笔钱。”
“而公主也可从国人开垦的荒田中买取田地,其一是以防其他宗亲占地过大,避免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这其二便可作为奖励,根据陈国现在即将要与楚国交战的局势,赏给上阵杀敌立有军功的将士,亦可根据军功大小的程度,来适当地减去这地上的田赋。”
百里肆说的办法,正是我要同仲忧讲的办法。只不过他所说的这些,比我所想的还要更细致一些。
甚至细致到了具体的每一步做法。
“不管是国人之间相互抵卖,还是宗亲与国人之间亦与公主之间的相互抵卖,都需在各个县伊以及郡守处留底,并征收一小笔钱财,来用作过交抵卖的凭证。”
“无论多少的土地,皆为陈国的土地,就算转手被抵卖数次,仍旧是要供奉陈国,更何况每次一抵卖,陈国亦能得到好处,又何乐不为呢?”
百里肆是将我所想到的与没想到的全都替我考虑的妥当了,他还告知我仲忧的摊丁法其实有弊端存在,若要十五岁的男子才算为丁,需要征收田税的话,势必会影响陈国的国人增长。
他建议这样修改摊丁法,将男女皆算为丁,一家中若超过男丁五人,便按照三人征收,若超过男丁十人便按照四人征收,从而以此类推。
女户自十岁之始开始赋田税,嫁作她妇之后,便可免于田税,每生一子便得少许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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