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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当然》 (2 / 3)
        他/她们的理由通常是这样的;我对你有过‘恩’,伤害你便是理所当然,如果你要反抗的话,那么,你这个人便只记得他/她们的不好、而忘记了他/她们的好,人品不行。

        怎么说呢?打个比方吧!

        有人给你一颗糖,然后又在背后捅你九刀。

        他/她在拿着匕首捅你的时候,心里没有一点罪恶感,因为他/她曾经给过你一颗糖。

        但你却不能有丝毫不满,更不能反抗,否则,你这个人便只会记得别人的坏、而忘记了别人对你的好,是个忘恩负义之人。

        当然,你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吃糖,也根本不需要这颗糖,更没有主动去对他要这颗糖,因为对于你来说,这颗糖实在是可有可无。

        但在他/她们眼里,这颗糖是巨大的恩赐。

        虽然这颗糖他/她也许是从哪里捡来的,或者是顺手借花献佛。

        可他/她们却觉得对你是天大的人情,继而,接下来伤害你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说句心里话,我很害怕跟这种人接触,如果跟这种人相处,我会头皮发麻。

        在生活中,我见过这种事情,也遇到过这种人。

        十年前,我在广州一家鞋厂的版房制版,一个同事甲请一个同事乙喝了一瓶雪碧。

        几天后,因为自己的利益问题,这个同事甲在领导面前说了同事乙的坏话。

        同事乙虽然为人忠厚正直,但也绝非是什么傻瓜,他很快得知是同事甲在领导面前说了他的坏话,于是,他开始本能地避开同事甲。

        同事甲也是个善于察言观色之人,马上便发现到同事乙的异常。

        结果,同事甲不但没有为自己的卑鄙伎俩而感到羞耻,反而到处说同事乙的人品不行,说他这个人忘恩负义,只记得别人的不好,忘记别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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