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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三章 素养不够 (2 / 3)
我看见一个人坐在电脑桌前面,一个人正背对着我敲打键盘的人,她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脑屏幕。我稍微定了定神,我知道他是丹丹的堂弟,也就是昨天那个看上去挺老实文静有些腼腆的大男孩,依稀有点记忆他好像叫晓晓。
我轻咳了一声,坐了起来。晓晓立刻回头看了看我,微笑道:“姐夫,你醒了?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我摇摇手,笑道:“没有,我也该起床了。想起来真丢脸,我是来做客的,最后却成了这幅德行。”说完,我笑笑,穿衣起床去洗漱了。
等我回到房间里的时候,看见晓晓还在全神贯注的看着电脑,快速的敲打着键盘。用我多年的写作经验,我知道他应该在写什么东西。因为仅仅是聊天的话他不会用这么用这么快的速度打键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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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他身后,凑过去笑道:“你在写什么?”晓晓吓了一跳,但想要拦却已经拦不住了。我已经看到了一些我熟悉的字眼,魔族,神族。
我微微一笑:“你是在写么?”
晓晓脸红了:“没,没有。”
我皱眉:“怎么没有,你不会以为我连网络都没看过吧?告诉你,我以前可是一个职业写手呢。”
晓晓眼睛立刻一亮:“什么?姐夫以前做过写手吗?”
我叹了口气,我把自己做过杂志,给人家写东西的事情给他说了,然后我皱眉道:“你明明就是写,为什么不承认呢?”
晓晓脸色一黯:“家里人本来是同意我写东西的,但是他们看到我写的东西,都说这种东西上不了台面,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没一点意义。”
我嗯了一声。我知道网络,尤其是玄幻魔幻,他们上了年纪的人就会感觉这种根本不是,没什么意思,感觉是在浪费时间。在这些人眼中,只有那种新华书店里面卖的书,才算是。这种看法在大众心中还是很普遍了,当然这也不是偶然的,有其特定的原因。
看着晓晓那张年轻的脸,我心中一动。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我不是和他一样吗,也因为喜欢写作,而梦寐以求想成为一个职业的作者,全职的作家。
“你很喜欢写东西?想当职业作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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