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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一章 还打不打? (2 / 4)
马刺更衣室,这里的气氛很好。
大伙一点紧张的感觉都没有,上半场最后时刻秦焱的表现,让他们现在手握两位数的领先,可以说,一只脚已经踏进了胜利之门了。
“秦,你干什么呢?”正在修剪自己指甲的格林看到秦焱有点奇怪的动作,忍不住问道。
“搓手,这样子可以保持手感。”
秦焱正在使劲儿搓自己的手,似乎要保持手敢的火热。
“真的?”
格林有些好奇,作为一名投手,他的习惯是靠修指甲来保持手感,没想到今天居然还能学到新的方法,于是他放下指甲剪,像秦焱那样搓起手来。
“我说,你们有没有这个感觉,自从秦来了之后,每次打勒布朗这家伙,我都感觉咱们稳赢。”班纳作为老兵,这个赛季已经很少上场,他现在就是球队的吉祥物,同时也是精神领袖之一。
“唉,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秦其实就是一个更年轻而且三分变态准的勒布朗,咱们和热火打,他俩直接兑子了。”
同样作为老将,吉诺比利早就深入研究过这个问题,詹姆斯在面对马刺,不,应该说面对秦焱的时候,他的效率是非常低的。
但这并不代表秦焱已经超越詹姆斯了,至少从荣誉来看,两人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其实吧,秦焱和詹姆斯单论带队能力的话,打了十一年球的詹姆斯肯定要比二年级的秦焱厉害。
但是吧,他之所以能在短时间上演这种疯狂的连续得分,就是因为他的三分厉害。
詹姆斯和秦焱最大的区别就是三分和背打,他每次很艰难地突进破马刺的重重防守,然后打进一个两分,这边秦焱只要得到机会,快攻一打,追身就是一个三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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