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强弱 (1 / 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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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强弱 (1 / 10)
        天下人,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OM_)唯有习武之辈,才有强弱善恶之别。

        这句话,也不知是谁说过。乍一听,仿佛有些道理,细想来,却和那句爱因斯坦被人阉割的名言一样,终归不够全面、客观。

        主观的美好,是愿望。你有、我有,只要非是变态,大家都有...嗯,或许变态也有,仅仅你我不知,不能理解。

        客观的残酷,却是现实。现实未必完全黑暗,但必然存在着一半的黑暗。不是神说了它有,它才有,而是它本身,在光明笼罩大地的时候,已经悄然出现。

        有人要上位,就有人要下位。所谓共同发展、袖手进步,怎么可能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哪怕法相神通,也有齐天之限。

        倘若要站得比天更高,就必须踩着众仙、诸神的肩膀。

        仙神之辈尚且如此,何况凡人呼?

        人,生来就有尊卑贤愚之别,后天努力否、机缘可足够,都会让这种地位、天赋的差距改变。但这不代表,人人都能平等。

        纵然楚翔,尚要靠着天资、底蕴,才能踏上神道。就连所谓凡人修仙,也离不开气运、资源。那平等之言,从何而出?

        人是不平等的,与其跪在地上,奢望别人施舍平等。或者自怨自艾、自暴自弃、自欺欺人。不若努力奋发,改变现状。虽然,若缺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纵然付出一百倍的努力,也不可能取得辉煌的成就。但终归,比一事无成,要好得多,不是吗?

        所谓贵贱、强弱,并不是逻辑上一定要存在。若是没了区分,没了对比,只剩唯一...那么...

        其实,在排除种种外因的情况下,想要变强,最快的办法,永远是掠夺,而非修炼。

        就两个相对个体而言,掠夺对手,等同自我成倍的强大!狮子吃了绵羊,才有更多力气,去追逐麋鹿。丛林法则,亦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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