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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北方马耕 (2 / 3)
虽然三成的税费很高,远远大于太祖朱元璋定下的纳粮标准,可是黄家不会在自然灾害来临时还索要农民的粮食,会经过实地考察后反哺屯户。
其实大明的土地政策很悲催,朝廷收不到税费,大明的佃户也得不到实惠,都进了那些官僚地主的口袋。
黄胜以后收田亩税订死了农民只要给土地收成的三成,而且不需要农民变卖成银子缴纳,直接交粮食,没有人可以加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鬼伎俩,这样就把许多盘剥的路子堵死了。
明朝的那些官吏把聪明劲儿都用在了坑农上,就简简单单一个收粮收物就是花样百出。
如沿纳、支移、折变、脚钱、加耗、义仓、大斗、大斛、斗面、斛面(纳税时税粮高出斗面斛面的堆尖部分)、呈样(以官员检查税物样品为名多收农民的粮食等出产)、踢斗等等不一而足。
大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被地主奸商们歪楼了,张居正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要东西,让老百姓自己买了出产得了银子来交税,他很天真的认为这样既方便了朝廷,又让老百姓少了盘剥。
谁知事与愿违,老百姓的苦难更加深重了,因为需要现银交税,老百姓没有银子只有农产品,没办法只好忍痛在粮食**的时候贱卖拿了银子去交税。
到了青黄不接农民饿肚子的时候,他们要买粮恐怕要花当初他们卖出粮价的双倍甚至几倍才能够买回。
一条鞭法到了明朝后期不是方便农民而是坑害农民了,把农民付出所有的苛捐杂税摊薄到亩产,他们恐怕三成都得不到。
而黄家确保每家每户净得七成,应该能够让农民慢慢的走向富裕。
在辽东可以圈一些无主之地给农民耕种,明确土地所有权就是他们的,为了防止土地兼并,规定死了,十五年内不可以互相买卖,只能够自己耕种。
黄家所有会农活的战士挑选了五万亩抛荒不久,靠近水源地的田地帮着播种了五万亩春小麦,黄家的马匹和庆格尔泰部落的马匹都不少。
以后在北方大力发展马耕是必由之路,这也是因势利导,其实马耕是中国人的技术,最早记载在于老子的《道德经》中,在这本里面就曾经提到过“却走马以粪”。
汉武帝时冶铁铸造业发达,铁制农具的传播更为迅速。马耕和牛耕,在中原地区已很普遍。其中便有关于马耕地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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