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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纳兰兰兰的前世今生 其二 (2 / 4)
国君指着我身后说:“他,便是现今无冬城少主。”
我的脑海瞬间一片空白,过了好久,我才木然地回过头。在我的身后,不知何时停了一辆轮椅,上面坐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少年,他身披纯白色的狐皮大氅,一顶连体兜帽遮住了大半面容。早在绿水湖边,我们已经见过一面。
少年朝我笑了笑,说:“在下无冬城常安,见过陆珠小姐。”
后来我才知道,常安是常欢同父异母的弟弟,只比他小一个时辰。但就是这短短的一个时辰,决定了两人今后命运的迥然不同。
暮云大陆的传统是以长为尊,常欢一生下来就注定是未来的无冬城公爵,从小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常安则不同,他虽然贵为城主之子,在城中的地位却与常欢天差地别。雪上加霜的是,在他十一岁的时候,由于一场意外,他的双腿失去了知觉,从此不良于行,余生只能在轮椅上渡过。
但今天,却出现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常欢披上了黑衣,等同于放弃了世袭的爵位,也就是说,无冬城公爵的位子,现在已经落在了常安的头上。一无所知的我,却当着满朝文武的面,亲口答应了国君的赐婚,如果我再出言反悔,无疑是向国君的权威挑战。即使我敢这么做,永夜城的责任也不允许我这么做。原来,这就是慕容纤婳的阴谋。
半个月后,婚礼在皇城举行,国君亲自为我们主持婚礼。
天蒙蒙亮,女仆们用冒着蒸汽的热水注满浴盆,为
我洗浴,直到皮肤变色。慕容纤婳在一旁全程关注,还不时与侍女们品评我的身材和着装。我的礼服终于赶工完成,通体由象牙白的苏绣和银丝线编织而成,奇异的西域花纹镶边,长袖几乎快触到地上,听他们说,这是无冬城最流行的款式。无冬城是我未来的家,听说那里没有冬天,所以人们特别憧憬白色。
“好美啊!”慕容纤婳言不由衷地赞美,我穿上礼服后,她绕着圈子打量,一边说,“好,很好,神明将你造得这般完美,你却要嫁给一个残废,真是暴殄天物,让人不忍啊!”说着,侍女们一阵哄笑。
门口的垂帘被人撩起,一个黑衣人大步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手,我盯着他看了几秒钟,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常欢。
如果他现在对我说,陆珠,我们走,天涯海角,总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天地。那么,我一定会奋不顾身地握住他的手,跟他一起逃离这场本就不属于我的婚礼。
可是,常欢却说:“陆珠小姐,你的父亲由于身体有恙,不能赶来参加你的婚礼,公主特地吩咐由我代
替永夜城公爵,将你带到婚礼现场,交到我弟弟手里。”
我下意识退后了几步,却还是握住了他的手。我心里清楚,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牵手了。所谓执子之手,却要送与他人偕老,这是何等的讽刺与悲哀。
我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走出房间,如何走下阶梯,如何穿过庭院,唯一的念头就是强迫自己往前走,一步又一步的往前走,直到路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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