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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6章 最后交锋(三) (2 / 4)
临分手时,唐旭山眼里闪着泪光,拉着陈志立的手颠来倒去地背古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彭城市我唐旭山今生今世恐怕是回不来喽……”
陈志立拍打唐旭山的手背,翻来覆去地发着感慨:“旭山啊,别说了,啥都别说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个孤臣我们还得当下去啊……”
最后上车的一瞬间,唐旭山才骤然发现,站在一旁的岳清兰已是泪水满面了。
送走唐旭山以后,岳清兰心情一直不太好受,总觉得唐旭山的撤职离去有些不合理,不公道,可到底哪里有问题,岳清兰却又说不出来。岳清兰由此明白了什么叫有苦难言:坚持原则太难了,孤臣太难当了!然而,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批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孤臣,这个民族才有了脊梁,这个国家才大有希望。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话说得真不错。事实证明,作为前任市委书记的陈志立和作为撤职市委书记的唐旭山,已经用他们的正确抉择和道德cào守为自己写下了高尚的政治墓志铭;而像余可为这种毫无道德感的政客,则用自身的卑鄙获取了前往地狱的通行证,对这个政客的公审已成定局。
对余可为起诉的准备工作进行得很顺利,院党组和院检察委员会为此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慎重研究。在院检察委员会的会上,大家对余可为那个杀人灭口的电话还是有争议。张希chūn和起诉处长高欣颍希望把仗打得更漂亮些,担心在法庭上陷入被动,不同意将这一缺乏旁证的犯罪线索列入起诉范畴。反贪局长吴定诚和陈bō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还是列入比较有利。双方引经据典,争得不亦乐乎。
最后,还是岳清兰一锤定音,当场拍了板:“好了,同志们,大家都不要争了!我的意见是这样的:余可为的这个犯罪事实即使不能被法庭认定,即使会有些被动,我们也要写到起诉书上,拿到法庭上去!这起码可以让人们看得更清楚一些,这个余可为到底是什么人,胆子有多大!无法无天到了什么程度!”
说到余可为的无法无天,陈bō才突然想了起来:“哎,这旁证我看还有了!”
岳清兰一时有点mō不着头脑:“旁证在哪里啊?陈检,你倒说说看!”
陈bō不无兴奋地道:“岳检,余可为无法无天是有前科的嘛!我听说过这么一件事:那年冬天,南四矿区的矿工打死了两个外地流窜犯。当然,这两个流窜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被矿工打死也得判重刑,甚至是死刑。可你不能打死嘛,余可为却不让查这事,指示定畏罪自杀,两个流窜犯就变成了**这不就是旁证吗?余可为敢这么违法luàn来,就不会下令杀人灭口吗?法庭可以分析判断嘛!”
这事岳清兰倒是头一次听说,认真一想,觉得陈bō说得不无道理,便在散会后先找到了原公安局长江云锦。江云锦证实了这一情况,却叹息说,自己现在已不在公安局了,要岳清兰去找伍成勋。岳清兰便又亲自找到了市公安局,要代局长伍成勋把当年的卷宗拿出来,把具体办过此案的同志找来,给检察机关提供帮助。
伍成勋没听岳清兰说完,就叫起了苦:“岳检,你还叫不叫我活了?我现在可是代局长啊!这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你还捣腾啥?把这些同志都抓起来办渎职啊?看在咱们曾经一起垂死挣扎过的分上,好姐姐,你饶了我行不行?算我求你了!”
岳清兰极力扮着笑脸:“伍局,不是你求我,是我求你!既然你还记得咱们一起垂死挣扎过,就得帮我把案子办完嘛!”知道伍成勋在代局长的位置上,不敢多得罪人,便又说,“你放心,我们这回要办的是余可为,不会办你们的同志!”
伍成勋根本不信:“岳检,你骗别人行,可却骗不了我!‘八一三’大火案刚办时,我们公安局的人你也说过一个不抓,后来抓少了?!”越说越恼火,“哦,对了,我正要找你呢!上个星期你们检察院怎么又来找我们的麻烦了?什么收赃车啊?我们矿区公安分局不过把没收的车借用了一下,就犯法了?!”
岳清兰可没想到,当初和她一起顶着压力并肩作战的战友伍成勋今天一做了代局长,说话办事的口气就和当年的江云锦一模一样了。由此看来,压力压不垮的好同志,却很有可能被一顶破乌纱帽压得喘不过气来,哪怕是代字号的乌纱帽。
伍成勋还在那里叫:“关于矿区公安分局办案借用没收车的问题,江云锦在任时向你和检察院解释过,我到任后也和你解释过!你倒好,一点面子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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