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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甚至商量好了,等殷长生拿夏国得来的技术开了公司,到时候就各分殷长宁和殷怜一成五股份。殷长生还是比较理性的,虽然想给弟弟妹妹分他们应拿的好处,却仍旧要确保自己拥有绝对控股权。
殷长宁本来不争,殷怜却觉得殷长生这种公私分明的态度才是真正做事业的态度,所以对于他这种谨慎的做法不但没有意见,反而非常支持。
她也没说不要。
她固然不缺钱,但是利益关系本来也是加深感情的一种方式。她上辈子的人生经历注定了她不容易去轻信别人,而造孽的元凶因为莫名其妙的血缘关系又或者中途发生的各种事情,反而成了让她愿意去相信的对象——或者说,从上辈子开始,她看着殷长生对待殷千爱的种种做法,就已经判断对方是个值得依靠的兄长。
……虽然那时候并不是她的哥哥,至少感情上来说绝对不是。
又或者是因为上辈子彼此互相针对太多年,反而导致对于对方的性格和弱点了解得过深。总之,客观来说,殷怜对于殷长生是有信任的,所以她很愿意在之后的日子里,能够和对方长久相处,甚至彼此合作,共同创造她想要的未来。
这个过程之中,利益交换和利益共享也是很重要的。这么说虽然冷酷了一点,但是爱和恨都是情绪化的,利益却像是凝固剂,很多时候能压制下那份冲动。
这对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好。
三兄妹都认同了这个利益分配的方式。殷怜想得更周到一点,她在殷长生提出的方案上,进一步规定了三人各自的权责,日后可以产生的后续变更——这些合同目前来说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而且三人也没有打算将之公布或者去认证。
它存在的意义,大概就是在三人心里各自划下一条线,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伤感情的情况。
事实上殷怜也知道自家不可能会为了钱财闹翻,毕竟殷长生和殷长宁兄弟俩的性子是不同意义上的视金钱为粪土——上辈子殷长生多少钱都肯给殷千爱花,反正他能赚;而殷长宁却是那种身上有一百块,能拿出来九十九块给朋友救急的人。
……也许只有她才把钱看得很重吧。不过这辈子她应该不会再有缺钱的时候,所以如今也没那么大的执念了。
但该划出来的道还是要划。
商议好了权责的事情,殷怜才开始跟殷长生讨论起了具体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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