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五年之变(二)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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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五年之变(二)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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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生活在河南府地区,受白夜势力管辖的人们都安安稳稳过着,十分欣喜这种生活。他们大多人不需要多么富贵,多么激烈,只需要一辈子安安生生活着,建设出属于自己的一处家园。

        有人华人如蚁,害怕这种性格,其实他们一直很温顺,只想勤勤恳恳地活着,如果不逼迫太甚,他们甚至不会反抗,静静承受着残酷的剥削。他们本是世界勤劳而优秀的民族,哪一次朝代更替,不是政治**、天灾地荒,那些统治者逼得他们彻底走投无路,他们不堪忍受,才会起义。

        可惜,由于见识和时代,他们的起义常而被人利用,成了另外些人实现野心抱负的工具。白夜和那些人不同之处在于,他需要人们尽可能活着,尽可能好好的活着,用他们的智慧创造发明就行。

        差不多谈完民生,现来军政方面的变化。

        政务方面,主要是人员增多,管理的部门变得庞大,为了杜绝古时那种皇权不下乡的情况,白夜在每个村落都设立了村长等职位,而且为了保证这些底层行政人员的约束能力,白夜还在每个县部署了守备部队。

        这些村长并不需有多能干,只要能将政令和百姓讲通,并先于执行就可以。

        每年,都会有行政人员考核,一批人升职,一批人却降了下来。

        县城和乡村不同,不再有县令,而是采用现代,设置了法院和警察,以及督察,有案情可以到警察局举报,由警察侦破,然后提交给法院处理,最后由督察院检查。

        任何新鲜事物刚一出现,必然需要一个过程被人接受。对于这三个机构的设立,人们同样持着观望态度,直到有人真的去报案,由几个机构完成处理,才慢慢在人们心中建立了公信力。

        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法律,白夜的行政机构同样如此,五年来,法律一在完善,一在强化人们对这些法律的认识。

        整个地区的法律脱胎于这个时代几个国家的律法,进行了重新架构,主要执法的机构便是上述三个。

        对于法律的执行,白夜很强硬,有人以道德和宗法害人,只要发觉,严惩不贷,且通报全区,让这些人名誉声望扫地。

        关于法律的教育宣传,一直在不懈地努力,可不是做做样子,而是定期组织人们参加,学生开设有关法律的课程,这些都带着强制性。好在这个时代既坏也好,人们太容易满足,很轻易就接受这些本就不难的法律宣传。

        有了种种手法,整个区域内的风气十分之好。只是一些来此的儒生,看到此幕,无不摇头,称这是昔年秦国的苛法酷律,迟早得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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