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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三章 军议改良 永记忠烈 (1 / 4)
坐在这里议论的人都是战争的亲历者,每个人都看到在骑兵的冲击之下,步卒除了严守阵型,硬抗敌人的骑马冲击和弓箭之外,却没什么追击和杀伤的手段,所杀死的敌人,大多是鞑虏冲阵的时候撞上长矛的。
火铳虽然只有四百杆,可从头到尾却始终保持着对外的杀伤输出,一直在杀伤敌人,而且军将们还注意到,几十名弓手也是战斗了全程,战斗结束后,肩膀都无法抬起,而且算计下来也就是射了十箭到十一箭,火铳兵却普遍打了十五,到最后无法射是因为火铳过热和携带弹药有限。
更不要说,敌人中箭,若不是被射中要害,还能作战,而被火铳打中,打死不必说,就算打中四肢,不是擦过,那十有**也把人打残废了。
各个方面比较起来,在步兵团中增加火铳兵的数量和比例,也就成了大家的共识。
议论几句,众人一边回忆,一边开始计算,到底多少火铳兵合适,也有人提出来,这次和鞑虏的骑兵野战,所以长矛兵才被逼得动弹不得,若是两军都是步卒对抗,长矛兵就能出大力了,不过推演之后,现在步兵对步兵的状态下,增加火铳兵的数量会有更大的优势,这才是所有人都意见一致。
讨论很枯燥,火铳兵如何作战很明确,所要说的无非是一个团火铳兵和长矛兵要有怎么样的比例,要如何排列。
一个团一千六百人八个营的编制不动,不过要由原来的每团二百名火铳兵增加为每团六百名,也就是三个营。
本来准备是每团四个营,也就是火器和冷兵器的比例各一半,不过火铳的制造和训练都未必跟得上,所以才定了这个数目。
火铳兵的军饷比长矛兵拿的高,火铳兵要由最优秀的兵卒们充任,这个众人都没有什么异议了,在塞外草原的战斗中,火铳兵尽管不需要和敌人肉搏,可他们最先遭遇敌人,没有什么遮蔽,射击完一之后要顶着被敌人追上砍杀的危险回去列阵,装填弹药继续战斗,他们杀伤敌人最多,自我防护反倒不如火铳兵,这样的兵种要有足够的勇气,要有精良熟练的战技。
步兵团的兵制改变定下了调子,马队统领马三标也是说了自己的想法:
“大人,各位,咱们马队在草原上和鞑虏厮杀,单对单远不如鞑虏的骑兵,可结队列阵而斗,咱们却不吃什么亏,骑兵身穿铁甲,马匹披着毛毡,紧挨着列队冲锋,鞑子却被直接被冲散了,那时候蓟镇和宣府的兵还没有过来,他们还没乱呐!”
看着众人听的入神,马三标又是说道:
“虎威军骑兵本来就是不行,除了几十个马术好的,其余人都是在马队里才练出的本事,比不得边军那些世代骑马的,更别说草原上那些长在马背上的鞑子,可咱们也有长处,旁人可没咱们的这种铁甲,也没咱们这么有钱,属下想着,咱们就在这铁甲骑兵上下功夫,人穿铁甲,马穿皮兜,也不怕他弓箭什么的,一路冲到跟前撞进去!”
“先练二百骑!”
对这个提议,王通立刻给了回复,马三标所说的就是重骑兵的路子,的确会很有用,可以尝试着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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