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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如此欺人 (1 / 4)
卜爷今年都是十八了,可迈把我当成小孩子,众等叫敌,出道我还要拿出刀枪弓箭来
骑在马上的陈思宝低声埋怨道。
这时候的他可没穿着浅色绣花的花哨长衫,一身黑绸布的短打扮,护腕皮靴都是齐全,在马上倒也有几分英武之气。
大明勋贵属于特权基层,不得担任文职,不得出任地方官员,不过在经济上却有特权,并且可以在军队中任职带兵,因为这一阶层的最开始就是源于跟着太祖皇帝打天下和成祖皇帝靖难之役的武将功臣。
所以勋贵子弟,除却纨绔到不可救药地步的,男丁大多都懂得些骑射技击之术,去领兵做将,总归被认为是有出息的。
而且勋贵家中的家丁护卫往往就要在跟随主家上阵的时候一同前往。这些人等同于大明军将身边的亲兵,他们每日里刮练打熬,装备也精良,算是极为出色的战士。
陈思宝尽管吃喝玩乐,可这练武的时间比其他的勋贵子弟来说要多一点,家里的家兵家将练的也勤一点。
所以在京师中和其他的勋贵高官子弟单挑群殴,还没有输过一场,算得上小有名气,有传闻说,上面有人对他颇为欣赏,认为不耽于富贵。反倒勤于弓马,将来必然是大明的动量,琢磨着等过几年就放到京营去带兵。
这位爷还有个习惯,身份高贵,家资豪富,可却不喜欢在富贵人聚集的京师东城和西城、北城等处玩乐,偏偏喜欢和自己的狐朋狗友到南城来,在酒楼赌场还有青楼胡混。不过仗势欺人的事情却没有太多。
按照陈思宝他自己的话讲“小爷在这南城,就是玩个自在,怎么胡来都没有嘴上漏风的人到处乱传,平白给自己和家里惹麻烦”。
他说的到也不错,在南城全是贫民百姓聚居的地方,伯爵世子的身份足够压下大多的麻烦了。偶然有个不开眼的,亮出自己身份对方立刻恭敬拜服,那也有个爽快感不是。
没想到横行了这么久,在振兴楼饮宴作乐的时候,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报出来,就被人一耳光扇倒在地上。
更丢脸的是,打倒在地上之后自己就那么睡了过去,醒来才想起这件事,脸可真是丢大了,连自己的老子都没有给好脸色。
这等勋贵家,儿子在外面打架斗殴,打赢了回家长辈刮斥一顿,然后就没什么,要是打输了,回去刮斥一顿不说,还要行个家法惩治。
陈思宝好歹也十八岁了,对家里的这习惯自然明白,丢了这么大的人,恐怕自家老子要收拾自己,两天都说自己牙疼不能去吃饭,让厨房做了送来,然后抓紧纠集家丁和那狐朋狗友的手下人准备去找回场子。
偏偏打自己那人也怪,在南城居然查不出来是谁,谁都知道那是百户田荣豪的辖区,可那晚上的锦衣卫是谁,居然问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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