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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潜规则 (1 / 4)
?拓跋思谦,党项人,十五岁,家住北碛。所谓北碛也就是沙洲北面的沙碛。从北碛到沙洲约三日马程。
对于萧玄衣白马的事儿,拓跋思谦直认不讳,至于拓跋思谦如何起意,如何下手,得手后卖给了谁,拓跋思谦一概不答。
曹义金也没有追问,反过来跟萧、李两人解释道:“本地官府和党项人有些不成文的规矩,两位不要见怪。”
“什么规矩?”李克用问。
“只要他认了就行。”
这有点儿戏了吧,连萧玄衣这种文盲都表示不可理解。买给谁都不问清楚,他的白马怎么要回来。
曹义金继续解释:“我们捉住了犯案的党项人之后,只要没有杀伤人命,一般允许他的家属来取赎。”
“怎么取赎?”李克用问。
“事主被盗的财物值多少银子,以这个为基础,跟案犯商量一个合适的价格,案犯的家属把银子兑过来,我们把人放了。民不告,官不究,这就算结案了。”
“值多少银子?这个谁定啊?”李克用问。
“一般是事主跟案犯先商量,最后由官府参照市价裁定,也不能漫天要价。”
“商量不成怎么办?”
“官府会协调的,实在协调不成,那就公事公办,该坐牢的坐牢,该发配的发配。案犯虽然受到惩处了,但对于事主来说,没什么益处。”
“我不要银子,我要我的马。”萧玄衣道。
“据我所知,党项人很少供出买家的。”
萧玄衣无言,再坚持下去,估计就是公事公办了。这时曹义金又说道:“萧兄弟大可以多要一些银子,比如萧兄弟的马值两千两银子,你就按两千两的二倍,三倍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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