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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看场好戏 (1 / 2)
如果是一般人在韩风刚刚到来琉球的时候就离开,或许会被人以为是个胆小鬼、懦弱。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其实不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清楚自己的实力。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可是知彼容易,知己可就难了。壮士断腕,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在琉球盘踞了这么多年,宇文恪有着自己的生存法则,以前的琉球是天不管地不管。偌大的岛屿,就是三大家族为尊。如今不同了,宋人朝廷的势力已经伸到了这片土地上,宇文恪没有自大到单凭自己数千海盗和几百只大小船只就能和一个国家对抗的地步。更何况,林家已经摆明了旗号,是要跟着韩风走了。
林家可以投降,但是宇文恪不可以,因为他清楚,宇文良不会放过自己。走,是唯一的路。可是去向并不是很多——南洋、金国、日本。源赖朝和林家有生意往来,自己不能去自投罗网;去了南洋之后,宇文恪只怕再也没有能力返回琉球;于是,金国成了唯一的选择。这个道理,宇文恪很明白,但这并不代表别人都能明白他的用心。
就在宇文恪通知营寨里所有人准备淡水食物,准备天明后登船走人之后的几个时辰里,许多海盗已经悄然溜走。海盗毕竟不是军队,家族毕竟不是国家,在这个时候,还有几个人能谈得上忠诚?
天色只是蒙蒙亮,涨起的潮水卷着雪白的浪花,一次次冲刷着岸边的沙滩,港湾里的战船随着波浪起伏,微微摇摆。大队海盗走上他们熟悉的船只,鼻腔中呼吸着熟悉的海水味儿,许多人的心情都很复杂。虽然他们是海盗,可也在琉球生活了这么多年,这次要离开,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海盗们大多是琉球本地人,甚至有人悄悄卷起一捧故乡的泥土,用布包好,放在怀里,作为珍藏。
朝阳不知何时已经从海平面升起,万道彩霞铺洒在海面上,似乎为大海染上了一层金色。宇文恪缓步走上船头,背负着双手,迎风而立,海风拂过他的头发,在阳光下,头发也闪闪发亮,却掩盖不住两鬓的斑白,这段日子,宇文恪实在是太操劳了,白头发,也不知道多了多少根!
老三不知道在骂着什么,登上了另一条战船。宇文恪苦笑一声,回头看了看最为信任的归牧,轻声说道:“如果你不想去金国,我放你走。以你在海面上的本事,到哪里都有一碗饭吃。”
事已至此,归牧只是淡淡一笑:“大爷,就算我要走,总要先送你到了金国再说。这次,咱们大大小小的船只,放弃了六成,只能带着战船离开。海面上的事,我还算行家,这个节骨眼,我怎么能走?”
“随你,随你!”宇文恪轻声叹息,许多年来,宇文家的家底积累至今,却不得不一下子放弃了这么多,换做一般人,实在是舍不得。宇文恪还算是拿得起放得下了。
强行压抑下心头的思绪,宇文恪吩咐道:“打动旗号,出发!”
一百多条大小战舰缓缓驶出港湾,随着潮流朝北方进发,宇文恪一直肃立在船头,就像凝固在船头的一尊雕像,目视着北方,绝不回顾。
远处的海面上依然泛着点点金光,宇文恪却忽然眯起了眼睛,站在他身侧的归牧,急忙抢上两步,手扶栏杆,仔细朝远处看了一会儿,沉声说道:“大爷,是林家舰队!”
“准备作战!”宇文恪的脸色十分镇定:“海面上,我们没输给林家过!”
归牧应了一声,传令下去,诸船准备战斗。这次韩风来到大墩,林家的舰队可没有闲着,必然是跟随韩风一起到了大墩,就在海外埋伏等候。归牧此刻心中了然,韩风之所以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表明要和宇文恪不死不休的局面,为的就是让宇文恪出海,从来让埋伏好的林家出手击溃宇文恪。
如果宇文恪不出海,韩风也不担忧,只要海盗们被牵制在陆地上,林家就可以大举进攻宇文恪的港口,没有水手的战船就是一堆木头而已,林家舰队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整条舰队抹入大海。唯一让归牧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林家出现的时机如此准确,难道是宇文家出现了叛徒?
此时此刻已经容不得归牧多想,能够愿意跟随宇文恪北上的都是最忠诚的海盗。宇文恪转身走到战鼓旁边,坦然脱去外袍,露出包裹着肩头伤口的纱布和雄健的胸肌,从鼓手的手中接过硕大的鼓槌,单手持槌,朝着牛皮战鼓,奋力敲击下去。
砰!砰!砰!砰!砰!巨大的鼓声在海面上回荡,四十二支长长的木桨深入水中,随着鼓声,奋力划动,一阵阵雪白的浪花在战船两翼波动,甲板上百余名海盗尽然有序的跑动,纷纷就位,火箭、火蒺藜等海战武器蓄势待发,每一名海盗的背上,都帮着一柄硕大的鬼头刀,长长的红缨在刀柄上随风飘扬……
林智淡淡的说道:“降帆……”身后的水手立刻打出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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