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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干那群龟儿子 (1 / 2)
南宋锦衣卫5200()
大胡子老兵只是顺着墙壁站了起身,还没来得及把腰间的号角摸出来,更没来得及提醒自己的部下要提防,异变已经陡生。
那个看起来和和气气,一脸笑容人畜无害的年轻人,反手亮出一柄匕首,迅若奔雷一般刺入面前金兵的心窝,他用的力气是如此之大,几乎要把刀柄都没入那个金兵的胸膛,推着那金兵的身体,跌跌撞撞的朝后退去,直挺挺的撞在厚重的城门上,惨叫声还没来得及从嗓子眼里叫出来,那柄匕首已经飞快从胸口抽出,干净利索的割断那名金兵的咽喉。将他濒死前的惨嚎死死的堵在喉咙里。
大胡子老兵张口欲呼,却只见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手臂朝自己挥了一挥,天色没有大亮,大胡子老兵只是觉得有一道暗淡的光芒,带着淡淡的风声刺入口中,一股钻心的剧痛让他双手捧着下巴,拼命挣扎。一开口,却是重重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那只受了伤的腿,无力支持身体的重量,沉重的跌翻在地上……
他拼命的侧过头去,只见城门洞中,许多百姓吓得抱头鼠窜,惊呼声,哭喊声,求饶声此起彼伏;十余名寻常打扮的汉子,就像猛虎搏兔一般,把自己的下属斩杀殆尽。大胡子老兵重重的喘着气,口腔早已被一支飞镖打穿,他用尽全身力气吸着气,只怕一旦松了这口气便会就此死去,求生的**让他的双腿,在铺满石子的路面上费力的蹬着,想要把身体尽量朝后方移动。
得得得得……一阵密集的马蹄声顺着城门的地面,传入大胡子老兵的耳中,他费力的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看着城门口,惊慌失措的人早已四散奔开,一队杀气逼人的骑兵策马飞奔而来,铁蹄阵阵,似乎震动了整个淮南城,马上骑士战意凛然,朵朵枪花在晨风中飞扬不定……
咔嚓……不知道多少马蹄踏过大胡子老兵的身体,将他的胸骨都踩得粉碎,大胡子老兵长长的吐出最后一口气,那是他最熟悉的杀气,当年宋军北伐的时候,也是这般的气势,也是这般的狂野!
“曾沧海,带五十人留守北门。其余各部分头行动。”进了淮南城,容元丰便开始发号施令,曾沧海抱拳领命,大枪在手,带领自己的部下,冲入北门守卫所,要把在还未曾从酣睡中彻底醒来的金国官军,送入永远的睡眠之中。
韩风只觉得浑身上下热血沸腾,凛冽的晨风刮在脸上,一阵阵刺疼,江北的风果然要寒冷许多,即便如此,韩风还是觉得浑身发热,衬里的小衣湿湿的,似乎已被汗水湿透。纵马奔驰在空旷的街道上,密集如滚雷的蹄声,将无数居民从睡梦中炸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老百姓,下意识的紧闭着门窗,哄着哭喊的孩子,喃喃的念着佛……
萧冥海就住在金国枢密院南府在淮南的衙门之中。
这座衙门当年也曾经是宋人的官府,只是年月过去许久了,早已失修,远远望去,一点儿六扇门的威风都没有,黑压压的像个破庙似的坐落在城北。
“强攻!”容元丰一声令下,早已把这里四面合围的豹组铁骑,纷纷翻身下马,衣甲兵刃撞击之声不绝于耳。
淮南城里早已乱成一团,这座城市经历过不止一次战火,但凡十余年前就生活在淮南的人,都还记得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到处奔逃的老百姓并不多见,许多人都选择了安安静静的躲在家里,尽量找一些沉重的柜子桌子顶住门口,若是家里还有什么可以标志着自己汉人身份的衣物,都早早的准备好。一旦是真的宋军攻城,只需要换一身衣服,大抵便可以安然无恙了。
街上稀少的慌乱,却叫韩风的脸色不太好看:“容统领,若是这样的话,从三处军营赶过来的金兵会来的很快。”
“问题不大,哪怕他们在我们进城的同一时间就开始集结,想要行进到这里来,至少也要两刻钟的时间。再则,你听城里到处号角阵阵,却是极有规律。和金人打过仗的老手都知道,金人这是在召集兵马,他们不知道入城的兵马有多少,城内的两千金军,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可若是一股股的上来,生怕被人分开吃掉。如今却是要囤积了兵马,全力出击。”容元丰淡淡的解释道。
韩风尴尬的笑了笑,军旅中的事,他知道的确不算很多,至于听懂金兵的号角到底是什么意思,那更是不可能了。不过看着容元丰指挥若定的样子,韩风也渐渐踏实了下来。既然用了容元丰,便是要相信他。
豹组官兵平日在驻地每天至少都要在楼上楼下爬上好几遍,怎么会把这个破烂衙门的围墙放在眼里,百余官兵身手敏捷的翻了进去,顿时院落里惨叫连连,听那喊声,多是金兵被豹组杀死的惨呼。
林东带着一队人翻入院中,随即打开大门,韩风一提长刀,随即带着人冲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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