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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八路军节度使——第二十章 :向北(2) (2 / 5)
对于沈宸竟然能够说服李彬发布紧急状态的州命,魏逊颇为惊讶。他甚至开始有些怀疑此事是否原本便是李彬在幕后策划推动,不过一来他没有证据,二来李彬位份实在太高,他这个监军的权力再大也管不到李彬的头上去。更何况李彬与李文革之间的渊源关系天下知晓,魏逊即便心中疑惑,却也绝对不敢对李彬无礼。
惟其如此,魏逊更加担心,于是在他的坚持下,八路军的都虞侯司与都监军司合署办公,他自己干脆就带着被褥等物搬到了沈宸的屋子里,沈宸在这里向下签发的每一份命令他都要仔细审查过目,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肯副署。
就是这样他还是不能放心,他将监军司所有的监军官员都抽调了出来,每个去下面部队传达命令的虞侯军官身后都会跟上一个监军军官,确认都虞侯司不会在命令的传达环节玩花样。
同样,根据建军条令,魏逊毫不客气地接管了军部亲兵都的调动指挥权。也就是说,在紧急状态解除之前,沈宸这个检校都虞侯使拥有调动全军兵马的最大权限,但是负责守护军部的警卫部队却捏在魏逊这个检校都监军使的手中。大军的调遣行动由沈宸负责,而沈宸和司令部机关的安全却由魏逊负责。
对于魏逊的这种过激反应,沈宸也只能报以苦笑。魏逊却毫无惭愧之色地告诉沈宸,这是对事不对人,按照李文革设定的紧急状态条令,魏逊是有这样的权力的。
魏逊的说法很简单,这是制度,也是军法,兄弟情分自然没得说,他也相信沈宸不会有异志,但是制度就是制度,制度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事情的。若是紧急状态没有颁布,亲兵都的指挥权自然还是由沈宸掌握,如今既然沈宸按照紧急状态文告已经拥有了调动全军的权力,那么魏逊自然也要按照规定接管亲兵都兵权。
监军制度防范的从来都不是个人,而是特殊情况下的绝对权力。
除此之外,至于魏逊是否真的相信沈宸没有异志,这就只有天知道了。
好在沈宸也并不在意这些,他屁股坐在都虞侯司里,一道一道简单却明确的命令便那么签发了出去。
第一道命令是调动延安团左营(欠两都)护卫延芦公路,同时驻守延河石桥。
第二道命令是调动肤施团全团抽调六都兵力进入丰林山后山进行大范围搜索,务求将所有渗透进入后山的潜在敌军搜出来。
第三道命令是将武库中的所有铁甲下发给延安团右营,并命令右营十二时辰待命,人不许卸甲,吃饭时武器都不许离身。
第四道命令是命令肤施团剩下的四都兵力分别警戒两座县城的北和西两个方向,严查过往行人和商旅。
第五道命令是将伤患营、丰林书院、六韬馆全部撤入延安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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