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实战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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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实战 (3 / 5)
        “伤了两个弟兄,”迟树得道:“冲进县衙时有一个弟兄被狗官养的狗咬伤了,还有一个跳墙时把腿摔断了。”

        几个守门的兵丁被带来见许平,他们都被松绑,自称已经欠饷十个月,所以听说闯营大军杀来时,不愿再为朝廷丧命,而县令组织的团丁也没有进行任何抵抗,看到闯军入城就自行回家或者干脆加入到许平这边。数日来,四乡哄传有百万闯军前来,兵丁们希望许平看在新郑不抵抗的情况下不要洗城,许平闻言就下令抄没县令的家财给兵丁饷,再在新郑县城上悬挂起“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横幅。

        闯营的一贯政策就是追赃助饷,许平自然仍奉行这一命令。闯军规定:凡是城内的官宦人家、有举人功名的人,家财一律抄没。

        “从户籍上看,新郑县应该有两万男丁,”参谋向许平报告道:“可去年秋收时,全县只剩下了二百六十七个男丁。”

        根据最新的考成法,新郑县令需要保证交纳九成的税赋,因此他给每个留下没有逃荒的人定下了一百七十两银子的税额,如果交不起税,就拆他的屋、扒他的祖坟、卖他妻儿……最后二百六十七名因为家境比较富裕,自以为能够交纳上常例而没有逃荒的人中,存活者不过二十二人。

        现在,县衙外面还是一排排的站笼,那些逃荒者回家过年后,新郑县令一反历年新年不算旧岁帐的传统,把这些人统统抓来逼税——因为他也知道,明年逃荒必然比今年更严重,恐怕一家都不会留下。

        “让他们的家人把死者都认回去吧,每户给五两烧埋银子。”从县令家里抄出一万两银子的细软,许平怕部下们忘记,补充道:“那些绝户了的,让近卫营动手,给他们修坟,那些祖坟被挖开的,我们给掩上、重新立碑。”

        以流民为主力的闯营攻城能力非常差,每次官兵据城死守时都会给闯营造成重大伤亡,按照惯例,接下来的一步就是拆毁新郑的城墙。此外闯营的政策还包括把库房的银子尽数搬走,储存的粮食分一半给百姓,另外一半则充足军粮。

        但是许平这次有不同的打算,他没有下令拆城也没有下令搬粮。黑保一对此颇有疑虑,担心闯营军队一走新郑就会又重回到明廷治下。许平对此不以为然:“我上万军队就在不远,他们哪里有这个胆子?”

        “可是等到朝廷大军一来……”

        “黑兄弟,我此番入开封府界,就是要守土不失,若是朝廷大军前来我们也要与其交战。”许平不打算拆城墙也是为了安定人心。以往拆除城墙后,商队畏惧盗贼就不敢在城内停留,城内的商贩也会离开县城前往更安全的地方。李自成给的命令是不许向农民征粮,可不是不许征税。眼下河南大乱,商队很多都给土匪保护费以求平安。许平把几个打开城门的头目找来,没让他们加入闯军,而是留在县城内保护城墙,如果有商队想停留在墙内就收集一些银钱。

        许平下命令的时候,迟树得没有和他争论,不过等几个头目离开后,他们又开始表达不满,总之就是让外人控制县城,闯营未必能得到多少好处。但如果他们做坏事的话,又会让闯营蒙羞。最后一条就是,闯营一向是要粮给周围饥民的。

        “你们说的我都想过了,所以我要留人做新郑县令。”

        许平让那个跌断腿的伤兵留下当新郑县令,负责监督新郑的兵丁不劫掠商人,也保证收到的税至少部分能落入闯营的口袋。至于分粮,许平决定设粥厂,若是有饥民来,可以分到一些粥,但是不许他们自行把米领走,洛阳那种放粮食的方式在许平看来太过浪费:“留下城墙,是为了保护新郑百姓不受盗贼袭扰,否则万一生这种事,他们会记得是我们拆毁了城墙;设立粥厂,可以让更多的饥民吃上饭,那次洛阳开仓,大批的粮食被白白丢在路上,实在太可惜了,而且一旦领到米就放开肚皮大吃,毫无计划。在新郑开粥厂,饥民来这里不会饿死,新郑大量田地抛荒,他们可以帮助当地百姓屯田,这样明年就不再是我军的负担;或是帮助这里的县丁吓跑小股的盗贼,若能如此也不错。”

        迟树得对此唯唯应是,黑保一则担心不留下一队士兵会压不住本地的地头蛇,万一新郑决定投降明廷,还会拿许平留下的人当脱罪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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