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小石湾(开篇必读) (2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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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小石湾(开篇必读) (2 / 6)
        我们就来说说这个史忠烈公。

        就在江阴守城战爆发两个多月前,史可法以大学士领兵部尚书衔督师扬州,与清军铁骑只周旋了数日便土崩瓦解。史可法固然以慷慨尽忠的民族气节而名垂千古,但10万大军何以一触即溃?当史阁部走向刑场时,难道不应该带着几许迷惘、几许愧赧吗?

        给史可法立传的全祖望比邵长蘅的名气可要大得多,这位在清乾隆年间因**治罪幸而免死的大学者也确实是文章高手。“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即扬州)围急,督师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梅花岭记》一开始,作者就把文势张扬得疾风骤雨一般,让史可法在危如累卵的情势中凛然登场。

        “势不可为”是客观现实。正如后来“史公墓”前抱柱楹联的上联所述:“时局类残棋杨柳城边悬落日”。当时福王朱由崧昏聩荒淫,权奸马士英、阮大铖把持朝政,“文官三只手,武官四只脚”,上上下下都在肆意作践着风雨飘摇的南明江山。骁勇强悍的八旗大军挟带着大漠雄风,一路势如破竹,直逼扬州城下,而南明的各镇兵马偏又不听史可法调遣。从军事上讲,孤城扬州很难有所作为。

        史可法登场了。他的第一个亮相不是在督师行辕里谋划军事,也不是在堞楼城壕边部署战守,而是召集诸将,安排自己的后事。他希望有一个人在最后帮助他完成大节,也就是把他杀死,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史可法当即认其为义子。之后他又上书福王表明自己“与城为殉”的心迹,并当众再三朗读奏章,涕泪满面,部将无不为之动容。最后他遗言母亲与妻子:“吾死,当葬于太祖高皇帝之侧;或其不能,则梅花岭可也。”

        这就是说,仗还没有打,史可法就先想着怎么死,如何全节。这如果是作为激励将士拼死决战的手段,本也无可非议,中国战争史上诸如破釜沉舟或抬着棺材上阵的先例都是很有光彩的,但史可法给人的只是无可奈何的庄严。兵临城下,将至壕边,他想的更多的不是怎样把仗打好,而是如何完成自己最后的造型。当年隋炀帝在扬州揽镜自叹:“好头颈谁当斫之!”那是末日暴君的悲哀。而史可法是统率10万大军的督师辅臣,不管怎么说,10万人手里拿的并非烧火棍,即便是“势不可为”,也要拼个鱼死网破。说一句大白话:打不过,也要吓他一跳。再说一句大白话:临死也要找个垫背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可惜史可法不会说这些粗陋的大白话,他太知书识礼,也太珍惜忠臣烈士的光环,他那种对千秋名节纯理性的憧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对眼前刀兵之争的创造性谋划。可以想象,统帅的悲观情绪将会如何软化这10万大军的脊梁。这支本已惶惶如惊弓之鸟的御林军,无疑将更加沉重地笼罩在一片失败的阴影之中。

        到了这种地步,战争的结局只是个仪式问题了。

        仪式或早或迟总要走过场的,接下来是清兵攻城,几乎一蹴而就。史称的所谓“扬州十日”,其实真正的攻守战只有一天。史可法既没有把敌人“吓一跳”,也没有能“临死找个垫背的”,古城扬州的血雨腥风,不是两军惨烈的决斗,而是八旗将士野蛮而潇洒的杀人表演。弄到后来,连史可法本人苦心安排的全节,也得靠敌人来成全。“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刀”,终于被俘。清豫王多铎劝降不成,冷笑道:“既为忠臣,当杀之,以全其节。”史可法遂死。

        平心而论,史可法不是军事家,这位崇祯元年的进士,其实只是个文弱的儒生。儒家历来信奉的是“修、齐、治、平”之道,这中间,“修身”是第一位的。史可法个人的品德修养毋庸置疑,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例证是,他年过不惑而无子,妻子劝他纳妾,他叹息道:“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终于不纳。这样洁身自好的君子,在那个时代的士大夫中相当难能可贵。若是太平岁月,让这样的人经营国事自然没有问题,但偏偏他又生逢乱世,要让他去督师征战,这就有点勉为其难了。在浩浩狼烟和刀光血影面前,他那点孱弱的文化人格只能归结于灭寂和苍凉,归结于一场酸楚的祭奠和无可奈何的悲剧性体验。

        这里,我得说到一桩政治文化史上的轶闻。就在清军兵临扬州城下的几个月前,清摄政王多尔衮曾致书史可法劝降,史可法有一封回信——《复多尔衮书》,写得相当精彩,今天我们捧读时,仍旧会感到那种澎湃涌动的凛然正气。关于这封回信背后的作者,历来有多种传说,但可以想见,当初作者在起草回信时,必定是相当投入的。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封回信,把史可法的文化人格挥洒得淋漓尽致。吟读之余,史可法或许会想到历史上的一些事情,古往今来的不少好文章都是两军决战前“羽檄交驰”的产物。首先是那位叫陈琳的扬州人,他替袁绍起草的《讨曹操檄》使曹操为之出了一身冷汗,久治无效的头风病也因此痊愈。南朝梁文学家丘迟致陈伯之的劝降书写得那样文采瑰丽,把政治诱导和山水人情交融得那样得体,“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谁能相信这样清新明丽的句子会出现在冰冷的劝降书中呢?“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更不愧是大才子,他的那篇《讨武氏檄》,连被骂的武则天看了,也拍案叫绝,惊叹不已。这些千古佳话,史可法此刻大概不会不想到,因此,他很看重这篇署名文章。事实上,就凭这一篇《复多尔衮书》,后人就完全有理由认定他是一位文章高手,而忘却他是南明弘光朝的兵部尚书、节制江北四镇的督师辅臣。无论这篇文章是不是史可法的手笔。

        说史可法很看重这篇文章,还有一个颇有意思的旁证。据说史可法对自己的书法不甚满意,便四处征求书法高手执笔誊写。这时,书法家韩默正好在扬州,便到军门应召。关于韩默其人,我知道得很少,但仅从史可法对他的赏识来看,大概档次也是不低的。韩默笔走龙蛇时,史可法和诸将都在一旁观摩,只见那素笺上气韵飞动,从头到尾一笔不苟,虽微小到一点一画,也不离“二王”的笔法。书毕,史可法赞赏再三,这才令快马送出。

        今天我们很难猜测史可法站在督师行辕门前的台阶上,目送快马远去时的心态。对国事的惆怅?对明王朝的孤忠?对江北四镇防务的忧虑?实在说不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对刚刚发出的这封复书的几许得意。中国的文化人总是把文章的力量夸张到十分了得,似乎一篇檄文就可以让人家退避三舍,最典型的莫过于李白表演的“醉草吓蛮书”,凭半壶水的洋文便震慑住了觊觎唐帝国版图的番邦。《西厢记》的作者王实甫说“笔尖儿敢横扫五千人”,牛皮吹得还不算大。诗圣杜甫就有点豁边了:“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一支舞文弄墨的纤纤之笔,简直有如上帝的魔杖。既然文章有这样无所不能的造化之功,人们便生生世世地重视考究起来,斟酌推敲起来,咬文嚼字起来,好像一字一词的差异,就真能演化出天壤之别的大结局来。北宋末年,开封城陷,宋金议和,赵桓(钦宗)递降表,文中有“上皇负罪以播迁,微臣捐躯而听命”之句,金将粘罕不满意,一定要叫易“负罪”二字为“失德”。讨价还价不得,战败者只好屈从。其实,“负罪”也好,“失德”也罢,都改变不了战场上的事实。不久,赵桓父子全被敌人掳去,算是给用字之争加了一道注脚。

        还是雄才大略的唐太宗李世民看得清。早几年在山西晋祠发现了他写的一副对联:“文章千古事,社稷一戎衣。”这就说得再明了不过了,文章固然需要,但天下毕竟是打出来的,真正有力量的还是“武器的批判”。不过这副对联是集的杜诗,唐太宗生活在杜甫之前差不多100年,当然不可能出自他的手中。但即使是后人的假冒,也假冒得很得体,太宗皇帝就有这样的强梁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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