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五章 特别行政区 上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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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五章 特别行政区 上 (1 / 4)
        第五五章特别行政区上

        当时令进入隆武二年的八月上旬,天气已极是炎热,但在福州城,比天气更炎热的是同盟会运动的蓬勃发展。

        高旭一直担心发源于江南的同盟会运动移植到福建之后会水土不服,但随着同盟军在闽海的节节胜利,直到控制了整个闽海局势之后,同盟会运动在七月底出现爆发式增长,“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响彻了福州城的大街小巷。

        对民众来说,同盟军打破满清铁骑天下无敌的神话之后,已从原先的仰慕成为了一种敬畏。这种敬畏直接转化为投身同盟会活动的催化剂。

        当然,能达到眼前这种可喜局面的,不仅仅是因为同盟军的军威,还有同盟会的全民化纲领,以及高旭制定的现代式的广告宣传系统。

        从五月份开始,高旭就从崇明同盟会总部把许用调到福州城,命他着手筹备同盟会的福建宣政院。这个省属宣政部的主要职责是推广同盟会的宪章和纲领,从属于同盟会总部的宪政司。

        许用是江阴反抗满清剃发令运动中“头可断,发不可剃也!”的第一个倡议者,是高旭在江阴明伦堂创建同盟会的见证人之一,是同盟会事业的坚定开拓者。在同盟会崇明总部的宪政司中,他的地位仅次于司理长顾炎武,高旭编撰《同盟宪章》时,也参考了他很多见解。

        同时,高旭又让陈永华作为许用的助手。陈永华是福建本地人,了解福建的风俗世情,而且他博学多闻,少年老成,没有年轻人的浮躁之气。他的务实稳重,给同盟会热血式的激进主张在福建的施行,提供了一定的缓冲空间。

        身为后来人,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一人能像高旭这样重视广告宣传了。早在创建同盟会之始,高旭除了纲领之外,也定下了同盟会的相关标识,比如会旗,会报,会徽之类。对于同盟会的宣传,许用早在崇明就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

        作为同盟会的会旗,中华旗悬挂福州城的各个大小城门,包括庙会这样的公众场所,甚至在各个酒肆、客栈、商铺这样的私人场所,也分发了小型中华旗,以及最新出刊的中华报。在大街小巷的城墙上,也刷满了同盟会的宣传纲领口号,而且在定时举行集会,宣传同盟会的救国主张,解释同盟宪章的条款,还有每天早晨的中华旗升旗仪式。此外,那些社戏、闽剧也上演的是同盟军大破满清铁骑的事迹。

        一句话,凡是能想到的宣传渠道,都让高旭授权许用和陈永华俩人采纳。

        “我要让宣政院把同盟会运动当成一股名副其实的浪潮,甚至是海啸,卷集这福建闽海的每一个角落。至于给我们能带来的是绿洲,还是荒漠,那就要依仗你们的努力了。”

        当时,高旭对许用和陈永华俩人如是说道。

        许用、陈永华俩人不负高旭所望。在他们的努力下,仅仅三个多月的时间,同盟会的宣政活动已深入到省城福州的每一个角落,从而为组成一张以福州为中心辐射福建全境八府一州的网络奠定了基础。

        “会长,我们带来的不是绿洲,也不是荒漠,而是一座刚刚揭了盖的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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