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夜 诡案之凶判(5)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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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夜 诡案之凶判(5) (1 / 2)
        终于等来的教授的回话。

        “从案宗当中种种迹象来看,我现在敢确定凶手是古印度宗教的狂热崇拜分子,首先第一宗案子的疑点和第二宗案子有所相同,那就是水和颈部的勒痕,应该是颈部吊石头沉入水造成的,这在古印度被称为‘水判’,这种判法是把已经几乎定罪的人与石头绑在一起,沉入水中,如果这个人果然冤枉,那么,石头是无法把这个人带入到水底淹杀的。这个判法有生命危险,在没有死刑这个前提之下,很多有罪的人情愿低头认罪也不会再做这种尝试,但真正冤枉的人,却宁可尝试一下,等待奇迹的发生。从案宗当中浴缸内的石头可以判断出这人已经被彻底激怒了,完全失去了理智,只是一味的追寻审判,根本没想过浴缸的水在某种程度上是淹不死人的,众所周知,这种挑战阿基米德定律的尝试成功的机会很渺茫,但浴缸就不太一样,我相信第二个死者也是先被浸泡在浴缸当中,也没死,于是就有了‘火审’,具体是让人蹲在烧红的铁块上,还要用舌头去舐铁块,如果无罪,则毫发无伤,但有罪,则会被烧得不能走路、无法说话,这就是第二个死者受到的刑法,显然毫发无伤是有悖自然规律的,但死者很坚强撑过了两道审判,于是就有了你们看到的天秤,为‘称刑’,如果一个人,在被认定有罪时,仍然有机会再次证明自己的无辜。具体方法是,放一座天秤,一边是石头,另一边是嫌疑人,如果这个人是冤枉的,那么,他就会比石头重,反之,则石头的那一面会高高翘起。这种刑法,与佛祖割肉饲鹰的典故很相似,但很显然凶手已经丧失了理智,他只是一味的想至死者与死地,其实第二个死者受到‘火审’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就算不用刑也会死,于是凶手便强行将死者拖拽至第二事发现场,在途中这个女死者就已经死亡了,但凶手仍将女死者拖上了天秤。”欧阳教授发了一段话。

        “你打字快,快回复,快呀,问问那个吕婷为什么会被剥皮,凶手能推出是谁不,快!”小柯急切地催促道。

        但我还没下手,欧阳教授的第二段话就闪出来了,这字打得炉火纯青…

        “其实刚才我说的水判、火审和称刑都是道德审判,是基于佛经当中的典故,至于第一个死者吕婷为什么会被剥皮,恐怕是凶手非常憎恨死者的缘故,于是采取了这种宗教中最极端而凶残的手法。好吧,我说的就这么多,能不能破案就看你们了,再见。”教授发来第二段话。

        我和小柯相视一愣,猛然想起了一个人对死者非常的憎恨,而且有重大的嫌疑,那就是吕婷的老公!

        “假设,我打个比方,假设凶手是吕婷的老公,那就证明他已经发现了自己的老婆背着他偷汉子,于是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小柯激动的比划着。

        “那为什么他不杀掉隔壁的那位奸夫?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我插话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在古印度文化当中,妇女的地位是相当低下的,而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受到的刑法是相当严厉苛刻的,贞操二字简直比性命还看得重要,这样的女人被视作肮脏的,凶手真如教授所说是古印度宗教狂热崇拜分子的话,那就有可能只认定女人有罪!而不会想到奸夫宋笑飞,于是被怒火点燃的吕婷老公就采取了极端的手法。”小柯似乎认定了凶手就是吕婷的老公。

        “那第二个女死者有如何解释?动机又是什么?”我回想着当中的疑点。

        “很简单,就算死者和凶手没有丝毫联系,也有杀人的动机!因为…。”小柯顿了一顿,然后和我同时喊出了“因为凶手憎恨这些背夫偷汉的女人!”

        我在喊完这句话后“噌”的站了起来“糟糕!赶快下通缉令抓凶手,不然还会有第三个、第四个,甚至是更多的受害者!”

        我们俩说着就准备冲出门。

        此时门被推开了,那叫小林的警察站在门口望着神情焦急的我们愣了一愣道“柯警官,我们查到了一些线索,就是禄苑小区的房产和废弃的停车场都属于同一个人的名下,而这个人就是吕婷的老公阵立海,这个人正在国外…。”

        “是在印度吧?”我插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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