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令人头秃】...) (6 / 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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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章(【令人头秃】...) (6 / 8)
        清朝还有考官出过道非常离奇的题目,全题只有一个“二”字。

        对,就是《二》,下面你来解题吧!

        只能说,字数越少,破起题来越令人头秃。

        比起被考官玩出花来的四书五经词句解释题,第二场就务实多了,就是结合时事给你出点经典事例,叫你针对这些题目下判语,再写按照规定格式拟写对应的诏、诰、表。

        这些都是当官必须掌握的基础公文写作能力,你要是遇到问题连判语都不会写,你当什么官?

        等你入翰林了,皇帝让你拟个诏书或者诰书,你连格式都不懂,你好意思说你是翰林院出身的?

        表章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你连奏疏都不会写,怎么和内阁以及皇帝沟通?

        所以公文写作能力,那是科举必考项目。府学这边就是为了培养人去参加科举的,公文写作课自然要安排上!

        这可是文哥儿没接触过的内容,兴趣顿时就更浓厚了,压根忘了挤兑李兆先那几个狐朋狗友,听得老认真了!

        今天夫子教的是怎么写判语。

        判语这东西,主要是依着《大诰》来出题。

        所谓的《大诰》就是明初朱元璋叫人编的明朝大案实录,他让人把年度重大案件全部收集起来,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杀人放火、乱搞男女关系等等。

        里头记录的犯罪行为五花八门,判决之狠也令人头皮发麻,凌迟的、族株的、枭首(指砍完头还要挂在闹市示众,类似于退学砍头挂国子监外不让取下来)的有望破千,只砍个头允许亲朋好友帮忙收尸的更是直接破万。

        主要针对对象是贪官污吏、豪强乡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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