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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反咬一口 (5 / 8)
联防队员认得身上揣三棱刮刀的青年,叫雷云江。
因为雷云江也算东关所的常客了,经常被传唤进去训诫一番。
只不过他们也没犯什么大事,还够不上拘留,每次只能是训一顿放走。
为此,雷云江等人十分得意。
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一套顺口溜:“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而且自认为有着丰富的反侦察经验。
他们晚上出来胡溜溜,十来个人,从来不是大部队集体行动。
而是三两个为单位,分分合合。
约摸着能碰上巡逻的,就分散开走。
到了小胡同,又会聚在一起。
因为从去年严打开始,对于街上拉帮结伙的青年,只要超过两个,看到三四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在一起,基本就要上去盘问一番。
甚至这两年几乎形成一种常识,到了晚上,三四个,四五个青年在街上游荡,即使什么都没干,基本上都可以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至于弹簧刀,在公安机关看来,那是比手持土枪更恶劣的一种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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