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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1 / 2)
        王仁贵走进方局长办公室,看周大队长也在,先向周大队长点了点头,然后走近方局长说道:“方局长好!这是我写给你的信,你看看吧。我不耽误你的时间了,你俩先说事,我先走了。”说罢,他就匆匆地走出了方局长的办公室。

        方局长拆开了信,上写道:

        尊敬的方局长:

        你好!我本想找你详谈,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说,一来怕言不达意,二来又似乎无话可说,三来又怕打忧你。就简略地给你写这封信,表达一下我的思想。希望你能谅解。

        首先,我向你表明态度:我愿意自觉接受组织的调查,并积极主动的予以配合。这样才能还我以清白,才能证实我多年来对信仰的坚守。我诚实地向你坦白,此事我根本不知道。

        我一生对党、对公安事业忠诚,可却教子无方,使其成了社会的罪人,这使我痛心疾首。我会向组织再作深刻检查的。

        我知道,此案后,我已不适宜再做刑警,将要离开我终生热爱的刑侦事业,我悔恨无穷。请方局长放心:我不会给组织增添任何麻烦,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和调动。不管在什么地方,我都会兢兢业业地为公安工作奉献我毕生精力的。

        仁贵奉上

        周若杰带员亲自对王仁贵进行了调查:王凤至作案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此事,包括其父。根据本人的意愿,王仁贵被调到原川县保安公司工作。

        12.12案件终于拔雾见晴。

        案件总结会在会议室举行,参加侦破的人员都到了场,方局长亲自参加了会议,会议仍由周大队长主持:“同志们,经过十多天的工作,‘12.12’案件终告破获。这起案件的侦破工作,确实给了我们不少的启示,其中有经验更有教训。希望大家像分析案件一样畅所欲言。”

        各组的组长或长或短都谈了自己的看法。杨子健也发了言,他说道:“在这起案件中,我是案件的主办人,在确定侯小魁为重点嫌疑人上,我也是积极的建议,总是认为在受害人所提供的重点人中,侯小魁是最主要的一个,况且在发案的当晚还到过现场。所以,就一心认为侯就是罪犯,在给领导参谋时,特别是在对侯小魁讯问时,有立功心切的躁动。所以,就有了:不让被询问人睡觉,甚或‘点题’的情况,我感到很是渐愧。请求组织给我纪律处分。”他低着头,整个发言充满了自责。

        张副大队长现在是坐卧不安,杨子健的发言更让他感到惭愧,最啊!自己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人,如果自己在这两个环节能冷静思考,也不致于发生这种恶果。但他也是一个坦荡的人,属于自己的要拿得起放得下,再说,让同志们知道自己的问题,以后也好接受教训才是会议的真缔。想到这里,他说道:“‘12.12’纵火案给我的触动太大了,参加刑事侦查工作以来,对我来说是第一个大的教训。在这起案件中,特别是到后期,作为我有三点错误:一是破案心切,侯小魁一出现,有因果,当晚又到了现场,就认定他是案犯,这时的思想里,也不愿再去调查其它的线索了;二是当听到有异议时,没有认真的思考,对上也没有当好参谋;三是对下,有意把自己的思想影响给办案人员,同时在审讯的方式上也采取了一定的放纵,使案件走了一定的弯路。所以,我自己应该负这个责任。”

        周若杰明白,这起案件所走的弯路,实际上全都是自己的错,想尽快破案早出成绩的思想在作怪,是自己的偏执影响了大家,改变了案件的走向,他深深的感到自己的过失,愧疚不已。在上次的分析会上,方局长已经从自己的言行中看出了自己想“将错就错”的心理,便斩钉截铁,果断地不让自己参与对此案的调查和领导。那时自己才如梦初醒,可后悔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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