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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这时,周大队长看了一下欧阳剑说道:“技术上也说一下吧。”方局长既然想听听不同的声音,那就让欧阳剑这时再发表一下他的意见吧。

        伍喜哲和欧阳剑对视了一下,欧阳剑示意伍喜哲先发言。伍喜哲挪了一下身子,说道:“在这起案件的现场,共发现了四种鞋印,我们把第一处和第二处发现的足迹作了同一认定,还把这两处的足迹和侯小魁的鞋作了同一认定。这也证明了侯小魁所述是真实的,但这两处的足迹,没有任何一枚是面向起火点的。他既然点火,就得面向玉米杆才符合人的动作习惯。只是在谷家屋后的南窗下发现了这枚鞋印,脚尖朝东,这倒符合侯小魁面向窗户喊春歌的肢体动作。并且也只发现侯小魁到过现场的一躺鞋印。若是先踩点而后再来作案,来回得跑两趟。可这在现场没有任何痕迹的支持,那只是想像而已。

        至于第三处的鞋印,和侯小魁的遗留的鞋印新旧程度相似,也是在案发夜的现场所留。第三种鞋印虽然和第一、二处的鞋印在花纹的类型,尺码等物理特征上相吻合,甚至可能是一个厂家生产的,又还都是比较新的球鞋,但在一些工艺特征、磨损形成的特征、个人行走习惯所形成的特征都存在着差异。属于形似神不似。这种差异是无法解释的差异,是一种本质的差异,不能和侯小魁遗留的鞋印作同一认定。

        另外,在现场还发现了第四种鞋印,这种鞋印有伴随第二种鞋印的迹象,分析应该是同伴或说是同谋人。现场位置相对偏僻,这两个人在发案的晚上来现场干什么?并且第三处和第四处鞋印的位置,距离起火点和发现的火柴盒和火柴、水杯及杯盖都不远。特别值得怀疑的是,鞋印都在玉米杆灰烬的西北边缘,面向东南,而杯盖也正好在足迹右前方的地上。所以,这两个人的足迹行为一直在告诉我们,他们是一伙的,在作案时,面向东,先拧开杯盖,顺手把它扔在身体右侧的地上,然后纵火。这两个人才应该是真正的罪犯!”

        下边一片议论声:“啊!不是侯小魁?”“案件已经到了这个环节又冒出两个人?”“那不是还得继续侦查吗?”“有把握吗?这样分析?”

        张副大队长有点不高兴,这个时候再冒出一个罪犯,那不是说明抓侯小魁是抓错了吗?加上有周大队长的支持,便用质问的口气说道:“我也到过现场,现场的地面有的土质软,可能留下足迹,有的很硬,根本就留不下足迹,若侯小魁作案时是在玉米杆灰烬旁土质较硬的地上,怎么能留下足迹呢?”

        伍喜哲说道:“张大队长,我们在勘察现场时,专门对发现的第一、二处的足迹------也就是侯小魁的鞋印,进行了多方位的观察,隐约、间断地可辩别出它的轨迹,它从南边的胡同进入农机厂家属院后的空园后,方向是一直朝着谷凯丰家屋后南窗的位置去的,尔后,向北至北胡同。它并没有出现在玉米杆灰烬的周围。

        足迹是人行动的反映,而足迹的轨迹反映,就是侯小魁行动的轨迹反应。所以从现场看,他的目的应该就是到谷家屋后的南间,喊过春歌后,向北插过空园到北边的胡同离去。”

        张副大队长又说道:“我问一下,依你们目前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看,侯小魁的鞋印距玉米杆灰烬最近的距离是多少?”

        “在第一、二鞋印的行进过程中,多数鞋印并不清楚,多为压痕,就其行进轨迹看,离玉米灰烬最近的距离也有两米左右。”

        “如果因地面土质硬,留不下,我们看不到呢?”

        “我们通过近距离、远距离的观察分析,这第一、第二处的足迹,它的目的性比较强,行动轨迹也比较清楚,没有向别处去的足迹行为。”伍喜哲不急不躁的回答。

        这时,周大队长是满肚子不高兴,他真有点坐不住了,想道:这已经宣布破案了,大家已经恢复正常工作,也向检察院提请逮捕,虽退了回来,再问一下侯小魁,补充一下材料,再递过去就行了。可在这个时候若节外生枝,对整个案件全盘否定,局面将会不可收拾,他不敢再想下去。于时说道:“那如果侯小魁还有一双类似的球鞋哪?”

        欧阳剑和伍喜哲无奈的相视了一下,这不太可能,再说家里也没有发现呀!但大队长话说到此,在这种场合,他们也不好接着话题辩述。

        周大队长又接着说:“我们专案组经过十多天的工作,认定了这个侯小魁,几个疑点都集中在他的身上,虽然在检察院环节翻了供,但他毕竟承认了。大家试想,如果说这起案件不是侯小魁所为,那这起案件的所有线索中还会有谁是罪犯呢?我们可不能放纵坏人呀!”

        方局长听到这里,好像也有点着急,伍喜哲的发言,让他感到案件的走向很可能出现了偏差,而周若杰却想就此定案。他便说道:“我们办案一定要实事求事,不能带着观点主观臆断,我们不能放纵坏人,可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呀!我们搞案件,就是要让调查研究说话,让现场说话,让证据说话,充分的分析现场不就是一种调查研究吗。”

        他继尔转向欧阳剑说道:“欧阳剑,你的意见呢?”

        刚才听到周大队长的话,欧阳剑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解地觉得,大队长怎么在案件分析上出现了少有的固执,好像什么话都听不进了。他双眉紧锁,就已经准备发言了,这时听到方局长点自己的名,就看了一眼打开的笔记本,右手拿着那支铅笔,开始发言:“我认为,侦破案件特别是有仇杀的案件,不能否认因果关系的重要性,可如果离开了现场或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单凭因果关系并不能肯定谁就是罪犯。我们必须注意因果关系和现场物证的统一,有时即使没有因果关系,只要现场的证据确凿,仍然可以直接认定罪犯,这在我们的侦查工作中并不少见,这就是我们在侦查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如果我们固执地单纯考虑因果关系,淡化现场或刑事技术,或者当因果关系和发案现场的痕迹发生冲突时,过分强调因果关系,忽略现场痕迹,就很可能形成冤假错案。

        小伍刚才对这起案件现场的足迹情况,已经作了很清晰的分析,我们必须充分重视现场、重视现场的痕迹物证,它是客观而真实的存在的。在刑拘侯小魁时、在向检察院提请侯小魁前,我就心存疑虑,并向领导陈述了我的意见。我现在想问杨组长几个问题可以吗?”

        周大队长既不说话,也不吱声。会场一时沉寂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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