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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 / 3)
        欧阳剑和小伍来到尸体旁边,从现场看,屋门没有被反锁的迹象。尸体位于屋内房门的北侧地上,俯卧。头向东偏南,脚朝西偏北。尸体已经全部炭化。

        既然是在最北头这一家、也就是谷凯丰家倒蹋的房子里发现了尸体,那不管是男是女,都得马上找到他家的人,以确认死者的身份。

        周大队长让厂里通知司机,马上到谷凯丰的岳父家,把谷家的人全部拉回。

        谷凯丰的妻子和女儿回到家,看到房子已经倒蹋,满地是瓦砾和燃烧过的木料,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味道,还有那残墙断壁。特别是当她们看到那被烧成黑色的尸体时,谷凯丰的妻子两腿发软,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女儿也跪坐在母亲身旁,抚依着妈妈,一边哭着,一边高声叫着‘爸爸!爸爸!爸爸!’。围观的群众,也都流下了眼泪,母女俩撕心裂肺的哭声,响彻在灰暗的黎明上空。

        谷凯丰的妻子当场便晕了过去,人事不知,岳玉峰和欧阳剑赶快把她抬到警车上,和她女儿一起把她送往医院抢救。

        刘莺和余洋来到了县医院,先对死者常荣的家属进行了询问,了解了死者出事时的情况。因为常荣是送到医院后死亡的,尸体就停放在太平间。所以,就在太平间对常荣的尸体进行检验。

        然后,就邀请县医院保卫科史冬明科长作为见证人。史科长黑高个,较壮,有45岁左右。声音浑厚,言行显得比较迟缓。

        验尸包括现场勘查不能公检法某一家单独进行,为了使检验工作公正合法,公检法在侦查有管辖权的案件时,要有见证人在场。而这名见证人,一定是遵纪守法,为人表率,群众认可,且有一定的影响的人员担任。因为在检尸后,他也要在现场勘查或验尸笔录上签字,勘查和验尸工作才算完整,并作为证据,在公检法三个环节才得以公认和使用。

        因为常荣的伤势明显,在余洋记录的尸体检验笔录上,主要部分只显示了这么一段话:在尸体的头部左侧,太阳穴的上方,有一颅骨骨折,且有一类似内三角形的凹陷,创口最宽处约3公分,此伤即为致命伤。

        分析应为一种圆柱形的物体打击或下坠所致,着体点应在圆柱形物体的周边棱角上。

        在尸体的右手背上,有局部的擦挫痕迹,应为突然跌倒时所致。

        余洋把头部和手背的伤都附上了纸质比例尺,进行了拍照和记录,以便办案人员查阅。检验人、参与人、见证人都签字后,对常荣的尸体检验工作才算完成。

        之后,刘莺和余洋根据常荣家人的陈述,回到农机厂的现场,来到卢江淼家的二楼上,进行认真的勘查。北墙已被烧成黑褐色,在二楼北间的东北角,有一大片屋顶已经露了天,蹋陷的一些椽檩瓦烁丢落在地上。而二楼的屋门正好开在这个位置。

        两个人基本上把蹋下的物体全部清理完,才找到了那根木椽,木质为榆木,长约1.6米,圆柱形,直径近4厘米,重量约为15斤,在木椽一头的圆棱上,发现了血迹,经过化学检验,系死者常荣的血迹。

        二楼基本上没有装修,进屋可以直接看到屋顶,从未蹋落的屋顶看,依起脊房顶的中部斜坡算起,距离地面也有近三米。加上木椽下坠时的重力加速度,砸落在一个人的头部,生还的机率不大。

        随后,刘莺又来到农机厂家属院谷家倒蹋的房里,准备对这具尸体就地进行检验。既然是验尸,就要注意保密,又要注意风化,四周就都用帆布蓬围了起来,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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