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俗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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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俗 (1 / 4)
        我们总是惯性的揣测历史,蹂躏往事,梦回古人,从政治上说,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者,视为侮辱罪。

        这种罪行隶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从主观意识上说,人各有不同,基础的尊重还是要有的罢?

        渐渐地,我似乎终于明白,隐水为何义无反顾的跑去避世,世道太深,越陷越沉。

        流芳千古的人被玩笑,臭名昭彰的人被取笑,唯有生前肆意尽欢,却又不毁于世道,不留名于江湖,方能耳畔自净~

        我们和他们不一样,我们从来都是有依有据的推测一个文物的价值以及年代,却不会分析任何一个人的。

        我自认,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他们的功过善恶,我不考虑,也不关心。

        倘若这一切,都不至于祸及我的生命,也不妨碍我的利益,那么接下来,对方是好还是坏,都好像无所谓了似的。

        前世纪初期,天下大旱。

        祭祀因民族的不同,而构成了各具风格的文化,古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只、人神。

        天神称祀,地只称祭,宗庙称享。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

        古往今来,阳为吉,阴为凶。

        中华文化中的神,也不是指人格化的那种妖怪,而是主导阴阳二气造化的自然力量,通过祭祀,可以申请让这个力量,出阳藏阴,便可趋吉避凶,趋福避祸。

        祭师的地位因时代不同,其存在的价值,也大不相同。

        梁皓戎说“当年立国之根本,在于算;立命之根本,在于占;立政之根本,在于卜;立军之根本,在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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