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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幸好老子跑得快 (1 / 3)
与此同时,在晨曦区聚集地最中心区域的豪华富人区之中,分开寻找宋明炎的其中一个仆从路过此地,如横空神龙般,速度飞快。
忽然,富人们倒垃圾的地方探出了一个脑袋来,然后一个人从这里的垃圾山中爬了出来
这里一堆一堆的生活物资使用之后的垃圾堆积成山,生活在富人区中的人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个地方多待一秒钟,实在埋汰。
但至少,这里不是边缘区倒垃圾的地方,那里才叫真正的肮脏,什么恶心人的垃圾都有,富人区的垃圾大部分大多都是一些用过之后不用的家具,放积在这里,很讽刺的是,富人区的垃圾山无人问津,而边缘区的垃圾山却时常有实在找不到食物的人如无家之鬼游离。
“我靠我靠,这里不是搜过了吗,怎么还来。”宋明炎瞧看着远处那刚刚搜过这边的仆从脸上多了个鲜红的巴掌印,又火急火燎的回来,一下子就钻回了这些堆积如山的垃圾里面。
他也感叹,这些仆从死士虽然不会有任何抱怨之心,但是摊上这么个不讲理的主子,实在是倒霉。
那仆从像是一阵幽幽的清风,一秒跑出数十米远,一双眸子四处张望,飞一样离开了这里继续搜寻着小恶魔要找到的人。
“幸亏老子跑得快,不然就要遭殃了。”
宋明炎穿着一身犹如黑色羽衣的防辐风衣,戴着连到后衣裾的黑色大帽,再度爬出了富人区堪称“豪华”的垃圾山。
他还是难以理解为什么他爸妈会选择接下这个西荒一隅之地的小拾荒分会里的最高难度任务,而且还骗了他和宋明玥。
宋明炎拍了拍身上沾到了灰尘,一跃跳下了脚下的垃圾山,人都还没有站稳,一股子旧世桃花一样清淡的香味传入鼻中,但很熟悉,是经常能在叶晨曦家里嗅到的那种酒香,入口醇厚,但香味清淡如花,是极为难得的美酒。
他抬起头一直望向不远处半靠坐在地上的酒鬼,果然是那个造酒师,一头杂乱的头发已经长得像乞儿般披头散发,脏乱如鸡窝,乱兮兮的。
那酒鬼浑身都是酒味,此刻正在紫外线强度不强的阳光下仰着脑袋喝着竹壶里的酒,竹壶里面的都是他自个儿酿造出来的桃花酒,醇香四溢。
宋明炎知道这个酒鬼的故事,而这个酒鬼也在轻声醉述着他的故事,他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身体难在前进半步,只是望了望周围确定没有人,才坐在了酒鬼旁边,找醉醉醺醺的老酒鬼要了一竹壶的美酒,却也没有喝,以防等会没注意到小恶魔的仆从来了。
因为我刚好在听,因为你刚好在讲。
“人活这一辈子实在是太窝囊了,连点属于自己的自由的没有,就好像旧世界中所说的笼中雀,一辈子就只能隔着一道牢笼看世界。”
“自叶晨曦年轻气盛,以一己之力击杀强化巨熊一手创建晨曦区到现在,我已经被他困在这里快十个年头,一年六季生活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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