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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主角 (2 / 5)
很巧,这位知州的孩子,是方传贞。
知州不知道,将来,他的孩子将会成为被他贩卖的孩子的得力文臣,最后被孙常胜亲手斩杀!!
孙常胜被卖到的地方,是沁州,也是太祖的起义起源地。
在这里,他很小就作为童工,在一家官府中打工——沁州知州的官府。
他在这里,结识了同样是打工人、对他疼爱地像母亲一样的人——周氏,太祖后来曾称其为周晓顺,真假未卜。
至少,这个人,在小时候的孙常胜心里,埋下了很深的印记,她也给这个孩子起了第一个名字——孙六六
原因是——孙常胜是宁承六十六年生人。
哈哈哈,奇怪的逻辑。
孙六六就这样待在了这里——整整二十几年!
在这二十几年中,确实没有什么好讲的,因为孙六六过得很艰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断地做着苦工。大病之时,除了几个下人同情他,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病了,只有周姨关心着他;得休之时,他和一起的下人们一起逛大集,甚是开心,和其他人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由于孙六六是这府中最年轻的一个,当然要做最多的劳力,但是周氏总是自己担着一切,不仅做自己的工作,也在做孙六六应该做的工作。因此,孙六六有的时候比较自由,没有太多的事做,便走到街上,广结好友。
在沁州城,孙六六结交了好多好朋友,这些好朋友将来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其中,有一个进士,名胡格义,看到他其貌不凡了,似是龙颜,便认为他必是反抗之辈,于是,给用了乳名二十多年的孙常胜起了一个正名——孙常胜。
反抗之辈的名字不是胡格义先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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