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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时间: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写
我想人的一生,终究是短暂的,就像光芒一样,会逐渐消逝,淹没在岁月的长河中,每个人最后的归宿,都将是尘埃,自己也不能够例外。
回想自己已经度过的二十多年岁月里,有过高兴、有过开心、有过难忘、有过逃避,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处于迷茫中,不知道为什么苟且,自己的一生到底有怎样的意义,直到工作以后,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有了一些空余的时间,如此,能够想一想人生,追寻一下生活的意义。
直到现在猛然明白,是时候应该写一些东西了,一方面作为一位多愁善感,脑子里经常有各种各样想法的人,应该追随自己的内心,为年青时候的回忆留下一些东西,另一方,遇到了一生中最挚爱的人,董小姐,原以为自己是孤独的,不喜欢所有的热闹,不喜欢装出另外一幅嘴脸,一个人,自己吃饱了,就相当于全家吃饱了,不会为谁牵肠挂肚,直到遇见了她,切切实实明白,原来,上天自然有的她的安排,世界刚开始的时候,应该是没有性别之分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一个人,后来某一天,人们的身体开始发生改变,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男人,一部分是女人,只有二者相互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算是完整。以前的岁月里,除了岁月就是煎熬,现在的岁月里,懂得了爱与被爱,更加明白了生命的可贵。
现在的自己,不算是长大,毕竟经济实在拮据,当责任扛在肩膀上的时候,心里面时常有压力,一边幻想未来美好的生活,一边现实生活又总是苦不堪言,贫穷,让自己清高。众所周知,作家,向来是贫穷的,而自己却选择了一条最为艰难的道路,想成为作家,因为爱,就像至于董小姐的爱情一样,是抑制不住的,是像火山一样激烈的,发自于内心的喜欢。筹备思考了好久、好久之后,终于下定决心,为前半生写一本纪念性的诗集吧!作为土生土长的东川人,长这么大,没有为家乡做过一些什么事情,就想着倒不如做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用东川区本地最出名的“红土地”来命名。
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有空余时间的时候,自己特地做了一个计划期,将近半年的时间里,一个人来到红土地,身上带着壹仟块钱,这是自己的所有家当,向农民大爷租借了一间荒废的房子,半年租金三百块钱,倒也便宜,自己经济压力也不是很大,村子里面的张大娘答应自己跟着去田间劳作,作为报酬,一天管两顿饭,住的问题解决了,吃的问题也解决了,穿着方面,我不是很在乎,只要能过得去就行。
说上一句实在话,写东西确确实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天早晨六点钟醒过来,去地里面和大娘一起干活,一边劳作,大脑一边在飞速的转动,想着今天又可以写下怎样的话语,中午时候回到自己的小窝里面,能安安静静地闭上眼睛自己休息几分钟,然后从床上爬起来,接着写作,整个过程是非常、非常痛苦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如此,更加难熬的是对于爱的思念。
至于最后能够写成怎样的东西,这不重要,确确实实不重要,自己比较注重的是过程,整个过程当中的感觉,那种一瞬间的灵感。
《红土地诗集》应该算是自己这二十几年来的一些人生经历以及感悟,也可以算是写作上的一次尝试,更是自己对于青春的一个交代。在我的人生当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六十年之后,自己将变成一位老头,我的董小姐也老去,两人一同在这个小小的世界爱过、走过,翻开属于我们的共同的诗歌来看一看,纪念幸福的一生,在东川这样一个小小的地方,我们做彼此的天使!若有来生,我仍然在红色的土地上等你。
宋清华书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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