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烈属待遇(下) (2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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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烈属待遇(下) (2 / 5)
        朱~面色一沉,正待说话,可纪纲却低着头没有看见,继续自顾自地说道:“……盗卖丢毁漕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奸诈小人发现北方楠板价格昂贵,便将船只拆卸变卖——尽管根据规定,运粮船沉没也会有所处罚,但哪怕是缴纳罚金抵偿也仍然能够获得厚利。也有连船带货全部变卖,然后谎称漂没者。”

        朱~皱着眉,起身在缓缓踱步。

        杨荣见朱~一脸阴沉,忙道:“皇上龙体为重,千万不可为此生气而伤了龙体。那些粗鄙小民的鬼伎俩匪夷所思,真真令人可叹。君子可欺以方,拿这些小人还真是没办法。”

        “拿这些小人没办法吗?”朱棣脸上带着冷冷地微笑,幽幽地说道:“只怕未必。若是规定损失的船粮照价偿还……”

        说到这里,朱棣突然倏地站住了脚,又无奈地摇了摇头。

        如果确实是因为意外事故,船员的生命须臾归之鱼腹不说,若是侥幸获救之后还需要赔偿巨额损失,那也太不合情理了。所以说,对于路途上损耗的船只粮食要求船员赔付根本就行不通。如果真的实施这种暴政,结果用脚趾头都想得想得出来:最开始一段时间,遭遇意外地船员大约首先想到的便是逃亡。之后,就会有不堪忍受的船员干脆驾着船在海上做海盗。

        可是如果不照价赔偿,有了足够地利益驱动,胆大的船主只怕受不了“谎称漂没,将船粮卖掉”的诱惑。

        国有资产的管理还真是个难题啊!

        见朱棣皱眉不展,杨荣试探着建议道:“针对单独地船只,或有冤枉的。好在运粮船队并非单独行动,而是组成船队共同行动,因此不如规定总押官缺船五只以上降一级,十只以上降二级;分押官各照所押船只如至五只、十只以上者一体参降。事关切身利益,总押官和分押官肯定会盯紧每一条船,制止船长船只勾结起来将船只拆卸变卖……”

        听到这里,朱~突然灵光一闪,向纪纲问道:“你说监察部是通过普通的船员查明了真相,他们是怎么弄的?”

        纪纲道:“监察部在市场上部下暗哨,当发现船员盗卖木材、食粮等物时便当场捉拿。被捉住现行的船员撑不住刑讯,结果便所知的其他人的类似罪行也招供了。之后监察部顺藤摸瓜,抓得人越来越多……到现在还在追查。”

        朱棣不解地问道:“朕颁布了首告无罪制度,一只船不可能只由一名船员操控,无论是盗卖粮食还是将船只拆卸变卖都必须是集体犯罪。船员之中难道没有出首的?”

        见纪纲摇头,朱棣不禁自言自语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船员相互之间特别友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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