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能员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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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能员 (1 / 5)
        
\第一百三十五章时间法则2

        知县……常州…林海!

        这时。ZUILU.***林海的资料浮现在朱棣的脑海里。

        林海。字原——古一般都是双字。单字极为罕见。朱棣见少识寡。只知道屈原也是单。林海是大地主的庶子。因师从法家而不屑于死读四书五经因此能考上功名好在家族在当地颇有势力。一番运作之下。好歹成了一名吏员。在地县衙任时。内事务处理快捷。深的知县的赏。称赞他干练通敏。廉介无私。明太祖为保证封建官吏的选与任用。推行三途并用之策。明成祖遵行不悖。永乐元年时。林海吏期已满九年。按例应允给赴京考职。

        明初当官主要有三种途径:进士监生当官。荐举当官。吏员当官。然而到了明朝中后期。举当官和吏员当官的路基本被堵死。只剩下进士监生当官一种途径。

        荐举当官的缺点是比较容易形成腐败。但朱棣规定了“首告无罪”制度。因此通过贿赂而获“荐举”难度大增。为了保证荐举制度有效。还可以规定被荐举者无能或犯法则荐举者连坐。当然。连坐的规定不能太苛刻——汉武帝诏令郡国贡举贤才。由于选令过于苛刻。竟造成各郡未荐一人。可见。察举法规严或过宽都不|。所以朱棣准备这样规定:被荐举而为官者。未曾升官前失职。则荐举者连坐;若被荐举者升官后失职。则考察提拔者连坐。这条规定容导致被荐举者仕途艰难。但朱棣对此并不是很在乎。既要保留荐举这条路。又要尽量减少腐败还要保证被荐举者仕途顺|……世间哪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事?

        相比之下朱棣更反对吏员升官路被堵死。

        应当说。科举是一种非常成功的选拔制度。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甚至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地第五大发明。但如果将科举考试神化则又犯了绝对化的错误。

        在朱棣看来最佳的办法是以科-制度为主。然,将“荐举制度”以及“吏员考满迁转制度”作为有力补充。

        吏员当官的正式说法应该是“吏员考满迁转制度”。是指吏员三年一考核。“一考满迁转”“二考满办事”和“三考满出身”。也就是说。如果吏期任满九年。每次考核都能考满。那么这名吏员就获的了做官的资格。这种制度在明初执行还不错。可惜在明代中后期。由于科举制地日臻完善吏员考满迁转制度”便逐渐名存实亡了。

        吏“不入流”。由官自己“辟召”。身份其实是民。也就是说官僚都是“国家干”吏却只好算作“以工代干”。他们是官府中的“服役人员”。其身份与衙役(更夫捕快狱卒之类)并无区别。只不过更夫捕快。|卒或服劳役。或服兵役。吏则提供知识**而已。因此吏地位极低(常被呼为“狗吏”)。遇也极低(往领不到薪水)。此外还有一条规定。就是吏不能当御史。也不能考进士。

        由于明朝吏员不的参加科举考试。而中后期又极难的以通过磨勘考满而出仕这不仅埋了大量人才。造成吏员的腐化堕落——对于断绝了升官希望的吏员来说。既然被剥夺了精神追求的权力。那也就唯有进行物质追求了。

        别看理论上在处理国家事务和地方行政时是官领导吏。但由于吏比官更精通“业务”因吏总是很容易糊弄官。要知道。除非皇帝有明确的上谕。否则在处|“业务”时往往需要查案例。过去处理这类事情的成案以便例办理。由于事情千差万别。是一个成案可以解决有的必须七弯八。援引很多案才能解决一个问题。这些案例堆如山。汗牛充栋。如非熟手。无异**捞针。官员们很少有人能够熟悉钻研“业务”。因此在行使职责时不的不听命于书吏。

        此外。帝国的政策和法令往往都是些“原则性意见”。是用漂亮的文言文写成地。因此是含糊其辞和语焉不详的。具体尺度全靠执行者掌握。官员们既然不懂行则升迁的快慢。处分地轻重。赋税地多少。工程的增减。自然也就都由吏们说了算。或者被吏牵着鼻子走。所以。明末的顾炎武。便说当时的情况是“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也”。清末的郭焘。也说有清一代“与吏共天下”。

        坚持“吏员考满迁制度”会带来两个明显的好处。一是可以让吏员拥有更高的精神追求目标。稍稍减轻一下吏员腐化堕落的程度。另一个好处则是曾经做过吏员的官不那么容易被手下的吏糊弄。所谓“阎好见。小鬼难缠”。真实地情况不是吏怕官。而是官怕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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