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出征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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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出征 (1 / 5)
        
武一共拥有五个基本采邑领,按照封建契约,接到征9)少应该提供五名全副武装的战士。

        所谓的全副武装,首先必须拥有一匹战马(为了保持行军速度和随时替换在战斗中损失的马匹,一匹战马往往不够)。其次,还必须拥有一整套战斗装备:一套甲具(至于说到底是铁甲、绵甲甚至是纸甲,则以封臣所拥有的基本采邑领数量相关);一支长兵器,例如长矛、戟、长柄狼牙棒等;一柄近战武器,例如马刀、剑、短斧、单手狼牙棒等;一支弓以及两壶箭(二十四支)。再次,还需要准备帐逢,各种生活用品以及负载这些物资的牲畜等。

        封臣如果躲避、拒绝出征或派人代己出征,或者骑士装备不全都属于违反封建契约,宗主可之处以罚金甚至是直接剥夺封臣的采邑。不过,由于移民的头三年属于优惠期,因此对骑士装备方面并不严格限制——只要有信心能够空手打倒敌人,封臣哪怕是手无寸铁地上战场也是允许的。

        打战是一种很危险的工作,武装得越好自然越安全,如果不是因为没钱购买装备,周武绝对会按照契约所规定的那样装备自己。

        周武准备了两匹马给自己轮换着骑——无论是追捕战俘还是逃跑,充足的马力显然是关键因素。

        战斗装备嘛,甲具是不用想的,但厚厚的棉衣多少也有些防御力。长兵器是一只长柄狼牙棒。狼牙棒制作起来很方便,棍棒上加装铁钉铁签等物体只花了孙大寿半个时辰的功夫。近战武器是周武路过北平时购买的一柄马刀。弓箭周武却没有配备。孙大寿在京城服役时认识一个弓匠,知道制作一个好弓需要长达几年的时间。若只是需要能够弹射出箭支的弓,孙大寿也能很快做一个出来,但那种射程只有二三十步远的东西又有什么用?

        除了五名“全副武装”的战士外,周武还有义务提供十五名扈从。至少目前为止扈从只是好听的说法,与其说是扈从,还不如说是辅兵——嗯,连辅兵这样的称呼都显得过于褒扬了,因为那些农夫使用武器只是倒缚在杆柄上的镰刀、锄头、钉耙等农具。目前看来,所谓的扈从顶多只能用来搬运辎重。

        虽然不受老爷子待见,但周武还是有几名心腹的。问题是,周武一共拥有五处距离超过二十里的基本采邑领。根据周家与佃民的斗争经验,在分成地租下为了保证地租收入,地主必须对佃户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且直接干预。特别是到开镰收割之时,地主或代理人如果不亲临现场“临田监收”,佃户们就会“先自赴田割稻一担充饥”、“先把好麦割一些”、“私将谷子割了几把”等等。胆子更大一些的佃户甚至敢串联其他佃户,用一个晚上把地里大部分麦子都偷偷收到家里去。

        周武采用的是定额地租,但身为领主,他有权收取领民收入不超过两成的赋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赋税的收取与分成地租颇为类似。所以,周武只得往每个基本采邑领都派遣一名信得过的人去充当庄头,以便掌握该移民屯的收入情况。

        周武的五个基本采邑领中,他本人亲自坐镇一个,管家以及两名长随管理另外三个。剩下的一个移民屯,周武甚至只能派那个还不到十四岁的小书童去充当庄头。

        如此一来,当周武收到征召令时身边却连一名心腹都没有。因此,周武只能从移民之中打扈从的主意。于是周武一面派人通知另外四个移民屯,一面吩咐灶娘办了一桌酒饭,请往日里相熟的小猴子、章老二、钱十三前来。

        就性质而言这种扈从更象是雇佣兵。不仅有钱可拿。而且还有权分得战利品。因此。小猴子等人痛痛快快地答应了周武地要求。

        太阳落山之前。另外四个移民屯地人也来了。第二天。周武便带着这群乱哄哄地农民兵离开了自己地领地。

        两天过后。周武抵达了目地地。令周武比较诧异地是。他地那个异姓结拜兄弟赵武居然带来了三十多个精壮地汉子——要知道。周武身为有邑云骑尉却也只带来了二十多个人。而赵武只是个有邑恩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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